壮乡有没有狼,一直没有留心过,反正这辈子还没有见过狼。
有一篇来稿,写“我养了一窝狼”。为这篇文稿的真实性,编辑部着实争论了一番。有人论证说,狼的壮名叫“麻尼”,既然有其名,必然有其物,壮乡有狼无疑,但更多的人持否定态度,因为谁都没有见过狼,至少说近代壮乡已没有狼。因此,大家认为这篇稿失实。
借出差之便,我决意去看看作者。
下了车,一路问去一路走,一路的石级山道。都说桂林山水甲天下,却不知壮乡处处是山水。然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司空见惯了的,也就见奇不奇,见异不异,一新赶路,只想快点见到作者。
站在一片幽静的山林边,正不知往何处去,一个小姑娘穿着滚边壮锦裙像一只轻盈的彩蝶从林子深处飘然而来。我心中一喜,上前向她打听作者的住处。
“您,报社来的?”她误把凡可以寄稿的地方都叫报社。
我不想为这费口舌,顺水推舟点点头。
哦,她正是我要找的作者!刚刚上的小学三年级。
她不叫我进家喝口水,却带我径直去看她养的狼。
一路上,她滔滔不绝,仿佛有好多好多心里话无处可诉,如今遇了知己,便巴不得一吐为快。
她说,她养的狼是偷来的,从父亲那里偷来的。父亲一心要发财,疯了似的搞山里珍禽异兽到城里赚钱。一次,父亲捉回一只狼,母亲见了说狼快要生仔了,放生了吧。父亲不依,便要把狼折磨死,卖不了活的就卖肉。于是,她偷偷把狼救了出来。
“要么一刀杀死,那样半活不死的,谁受得了!”她愤愤然,难得的正直的童心。
“你不知道,狼是吃人的吗?”我真为她的冒险行动担心。
“才几天,狼生了小狼。”她好兴奋,根本听不进我问什么,兴致勃勃地说下去,“我天天偷果园里的果子喂它吃。”
“狼吃果子?”我好生奇怪。
“有时它饿急了,我便到地里摘玉米、挖红薯……”
“别人的东西不可乱拿……”
“您真怪!”她老成地“挖”我一眼,“拿了,人家才高兴,那是看上他的东西长得好,懂么?”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呀。
穿过山林,来到山脚,她指指前面一个小岩洞,说:“到了!”
“就藏在儿?你不怕别人打野兽找到它吗?”
“野物都躲到深山了,谁还到这旮旯来,找鬼?”
我点点头,称赞她聪明,找到这么好的地方给狼“避难”。
“等到我有了小弟弟,要是父亲也叫我死活不成,我就来同狼做伴!”
我大吃一惊!看来这地方重男轻女的现象还顶怕人呢。她可能还没有兄弟,于是我问:“你几姐妹?”
“不,我就我一个。我很想要个小弟弟,可母亲没有时间。”欢快的笑容顿然在她脸上消失了,“我父亲整天到处去做买卖,地里的活全由母亲包了。父亲说,等他发了大财,才叫母亲生小弟弟。”
“小弟弟,小弟弟!”说话间,我们来到洞口前,欢乐又回到她心间,只见她扑上去,一下抱出一只肥鲁鲁的小野物。
母狼见到生人,惊慌地团团转,忽然欲从她身边逃走。她左手抱着小狼仔,右手伸出去轻轻抚摩母狼的头,母狼于是顺从地伏在她身边。茸茸的毛,圆圆的头,短短的耳,这是……我不由生疑,上前仔细打量,天哪,哪是什么狼哟,分明是果子狸,当地禁猎的一种稀有动物。
“你为什么骗人?”我为上了一个小孩的当而悻悻然,“你见过狼吗?”
她笑笑,摇摇头,很坦然的样子:“我不说狼,您会来吗?”
我顿然哑然。在一个小孩面前输理。想想,好不服气,于是报复地说:“你的文章失实,我们不能用!”
“我的稿子能把您叫来,不是有用了吗?”她忽闪漂亮的大眼,露出几分惊奇,“难道,像我父亲那样,乱打乱杀,你们报纸就不管?”
我无言以对。可畏啊,这小小女孩!
我不由自主地走进她,接过她怀中的小野物,爱怜地亲了亲它茸茸的前额。这故作表现,无非是讨她的信任。“走吧,见你父亲去。”
“别!”她忽然地把小野物夺去,放回它母亲身边,“别让它们离开它们的家!”
她扬起小手,向果子狸母子做个“拜拜”的手势,然后拉上我的手去见她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