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作为一个爱胡编乱造言情小故事的不入流小写手,很多朋友都爱问我,慕容同学,你写过那么多故事,怎么就从来不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呢?莫非……
莫非之后一串省略号,潜台词是各种遇人不淑各种婚姻不幸各种无恶意揣测,真令人惊叹,我大汉语文化,真是博大精深哪!
我暗自打了个冷战,心想写就写吧,who怕who?
可决心才下,摆在我面前的就是一道难题:我该如何称呼某位同学呢?
叫他L君吧,太文绉绉,不符合我一贯峥嵘毕露的风格,何况乔一早就捷足先登,用F君来称呼她的心上人,令后来者难以为继;
叫他李同学吧,太过质朴无华,何况李是天下第一大姓,大街上叫一声李同学,一百个人中怕是有九十个人回过头来,辨识度太差了点儿;
至于他的本名,那叫一个伟光正,和言情小说男主角的身份完全不搭,这里就不透露了,大家可以按照建国、国柱、和平一类的路数去想象。
可见言情小说不是人人都能写的,光是一个名字,已经难倒了无数人。
后来有次,我们一起去南方旅行,路过苏州时和网友虫子面了个基。天涯火的那会儿,虫子是其中一个版块仗剑天涯的版主,我在仗剑连载过读金庸的帖子,混着混着就熟了。
这小子几乎熟读过我写的所有东西,也没拿自己当外人,一见面不等我介绍,就打趣说:"哟,这位是家明吧?"
我含含糊糊地点了点头,某人完全摸不清头脑,还在问我:"家明是谁啊?"
家明是谁?
读过亦舒小说的都知道有这么一号人,家世清白,性格纯良,永远的后备男二,女主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女主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
身为师太脑残粉,我很为家明鸣不平,索性将他的名字拿为己用,用做我小说中的男主角。
虫子肯定就是看了那本小说,才叫某人"家明"。
这真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家明,可不就是最适合他的名字吗?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亲切、温馨,让人想起邻家哥哥,一如他给人的感觉。
他就是我的家明,我落魄的时候有他陪伴,伤心的时候有他安慰,只不过,他是我的第一男主,不是男二。
02
我一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家明同学,直到"暖男"两个字横空出世,才发现,原来眼前这个人,就是传说中的暖男。
我们认识超过十五年,相恋超过十年,想到和他有关的事,没什么惊天动地的,都是一些很温暖的小事。
我不会开车,练车时老被教练骂,有次教练一个不注意,我直接把车开到墙壁上去了,还好没油门,不然会酿成重大事故。
我面色如土地给他打电话,说:"我再也不想练车了。"
他说:"不想练就别练了,反正有我做你司机。"
从那以后,他就成了我的专职司机,随叫随到那种。
他工作时间较为机动,我的工作常需要出门采访,他常常把我送到目的地后,过一阵再来接我。有时怕我办完事要等,就干脆哪儿也不去,坐在车上等我。
有次开会足足开了三四个小时,一走出会议厅的门,看见他的车还停在那里,车里的人却因为久等无聊,已经睡着了。
我有点内疚,推醒他说下次如果开这么久的会,你一个人先走好了,我打车回去。
他笑笑说,没什么,这个地方特别难打车,打不到车你又得急。
久而久之,同行的姐妹们都知道我有这么一位司机,一位同行遇到了他好几次,终于忍不住问我:"他是不是经常这样送你过来,陪着你办事情啊。"
我老老实实地说,是啊,怎么了?
她感叹说:"你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那时我才知道,并不是每个男人,都有耐心数年如一日地接送爱人,从不抱怨,也从不懈怠。我原本天真地以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03
网上曾经有个帖子很火,主题是"有没有那样一个人,你随时随地给他打电话,他都会跑过来接你"。
我很欣慰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有次我去深圳和同学聚会,玩得不亦乐乎,以至于忘记在网上订票了。准备回来时跑到高铁站一问,当天没有到广州的票,只能坐到虎门。
我傻了眼,打电话问他怎么办。
他想也没想就说,那你坐高铁到虎门,我开车到虎门来接你。
深圳到虎门的高铁只需要半小时左右,我出了站,发现他已经到了,不是不感动的,没想到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你开这么快,没收罚单吧?"
我爱热闹,喜欢出去和朋友疯玩,他性子静,每次送我到了朋友那儿,我就对他说,你可以走了,等下来接我就行。
朋友笑我说,原来真爱就是有那么一个人,愿意为了你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啊。
我是路痴,方向感极差,有次让他来接我,说半天也没说清楚自己所在的位置,心里一急,不禁说:"你快点来,我正好就在月亮底下。"
他在电话那头嘿嘿一笑:"我也正好在月亮底下呢。"
梁实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都要去接你。
他是个不太热爱文艺的男人,这样的情话,他说不出来,这样的承诺,他却全都做到了。
04
"知乎"上有个热门问答,"有一个会做饭的男友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作为资深吃货,我觉得自己最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
刚恋爱的时候,我们住在穷乡僻壤,连个下馆子的地方也没有,只好自己动手做饭。在经历了饭烧焦了菜炒煳了等一系列惨剧后(肇事者当然是我),做饭的重任,彻底落到了家明同学一个人身上。
他做的剁椒蒸鱼很好吃。鱼要买新鲜现杀的大头鱼,一整条买回来,简单处理后,放一层密密的剁椒上锅蒸,熟了后再烧热油浇上去,那鲜辣,无与伦比。我每次能吃掉一整条。
他做的啤酒鸭很好吃,鸭子切得极碎,加姜丝、蒜片、干红辣椒爆炒至五成熟,倒上大半瓶啤酒焖熟,秘诀是不加水,才能没有土腥味。买鸭子他总是要有头的那一边,因为鸭头是我的最爱。
还有酸辣鸡杂、孜然牛肉、水煮肉片……
等等,突然发现,他最擅长的拿手菜,都是我最爱吃的。还是因为我爱吃,所以他做得多了,才会越来越拿手?
我喜滋滋地告诉他这一重大发现,宣称"没准我就培养出了一代名厨"。
他笑笑地问我,能告诉我你擅长做什么菜吗?
我惭愧地摇了摇头。
他说没事,你擅长吃嘛。看着你吃得那么欢快,我做菜才做得开心。
这厮,真不是讽刺我吗?怎么我不仅没感到生气,还有点小感动呢?
05
说到吃,想起来两件小事。
我是个吃货,特别爱吃各种零嘴。刚在一起时,我每次去他那儿,他总会去超市买上一大袋零食,放在橱柜里等我去了一起吃。那超市离他住的地方挺远的,没有车直达,得走上好几千米路。
有次我走得急,他买的零食还没来得及吃就得回去了,临走时开玩笑地嘱咐他说:"柜子里的零食都不许动,等我来了再吃。"
过了两周再去,打开柜子一看,居然还是满满当当的,什么爱辣鸡爪劲仔小鱼一点儿都没动,有一包话梅被我拆过封,只剩几颗了,连这他也没舍得吃,拿个夹子夹住了开口,保管得妥妥当当的。
我问他,你就不馋吗?
他说,想着要留给你吃,就不馋了。
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秀色可餐吧。我这么想着,不敢说出口,怕他笑我酸。
在吃的方面,我经常突发奇想,想吃什么,半夜都能在床上爬起来去买,遇见他后,就变成了让他去买。
咪蒙让罗同学半夜一点去买砂锅粥这样的事,我也干过,只是我想吃的东西换成了双皮奶。
那时他还没买车,见我躺在沙发上边咽口水边怀想双皮奶的美味,二话没说拿着钥匙就出了门。要知道,我喜欢吃的那家双皮奶,叫作"老凤城",从住的地方过去,得转两趟车。他那时还是个穷学生,没特殊情况是舍不得打车的。
那碗双皮奶的滋味,至今我还记得,真甜啊,还冒着热气。
后来想起来有点汗颜,问他会不会觉得深夜去买双皮奶这样的要求太无理了。
他一脸茫然地回答,不会啊。
也许,爱一个人就是这样,你对他提的所有无理要求,到他那里全成了合情合理的,只因为,他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