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农夫,总是在终南山打柴,到长安城去卖,偶尔看见皇帝出门,前呼后拥,左妃右嫔,便觉得皇帝确实幸福,而皇帝则看到路边有农夫蹲坐,随意经营,悠闲抽烟,遂由衷地感到当一个农夫也是幸福的。
这当然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作为人不管其地位如何,身份又如何,谁都有幸福的可能。当你始终追逐着幸福,幸福也不像冬日睡觉的时候所用的棉被一样满满地覆盖,恰恰相反,痛苦会常常袭来。尽管如此,我们还在继续追求,而且要学习着把幸福的可能变成幸福的现实。
一个人从幸福的可能进入幸福的现实,起码要有几个条件。其一,必须是一个有希望的人。大志也好,小志也好,总得有志,并为其志而努力。人在为自己的希望而奋斗的过程,就很幸福,即使这个过程障碍重重,行进很缓慢,也是有幸福的,甚至克服一个困难就出现一层幸福。如果一个人既无大志,也无小志,或醉生梦死,或心灰意冷,那么他就不可能得到幸福。其二,必须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你可以为一个团体谋利益,为一个民族谋利益,甚至为整个人类谋利益。不过你也可以仅仅是为你孩子活着,或是为你母亲活着,甚至你孤苦伶仃,只有一匹老马或一只小猫,你照顾着这些动物,甚至你连一只麻雀也没有,你只有一盆菊花,你养着它。总之,无论怎样,在你所做的善的事情之中,就包含着你的价值。其三,必须是一个有爱情的人。所谓的爱情,既包括男女之间狭义的爱情,也包括一个人对世间一切物质和精神的广义的爱情,甚至仅仅是喜欢坐在自己的阳台眺望远方的风景,或是一年一度到海边去嬉水,或是捋着自己漂亮的胡子,甚至是喜欢照着镜子自己给自己笑。这种种蕴含着爱情的行为,都足以使人幸福。若你根本就没有爱情的意向和能力,你对什么都不在乎,世间的一切都不能引起你的兴趣和怜惜,那么幸福也就离开了你。
幸福的决定因素在于自己,在于自己是一个有希望有价值和有爱情的人。你的生存环境怎样,不是你所能决定的,但怎样生活却由你决定,所以你完全可能成为幸福的人。
忽然想起富翁和乞丐比幸福的故事,富翁讥笑乞丐只会享受阳光,乞丐嘲笑富翁忙碌半辈子还不是为了享受阳光,既然目的是一样的,彼此间还有什么差别呢?幸福在哪里?不在昨天,也不在明天,唯在今天。打开窗户吧,幸福就在温馨的阳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