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最后一个月,终于兑现了跟一个老朋友吃饭的约。我知道不可避免地要谈起一个名字,当然我从来也没想过要避而不谈,你。
在我经历过的岁月中,你算不得浓墨重彩的一笔,不够戏剧性,不够天雷地火、惊心动魄。
更像是用蘸墨汁的笔尖轻轻地点在盛满水的笔洗里,渐渐地晕开,淡淡的,很快就看不出端倪。
可我心里分明知道,笔尖确实那么点过一下。
在我像疯子一样热衷于旅行的那两年里,我几乎每到一个地方,都一定要给你寄一张明信片,然后隔那么一段时间,你会发短信告诉我:阿花,我收到了。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受困于一段从一开始就不被其他所有人看好的感情,生活得有点糟糕,但也不算太糟糕,我想或许我应该换个地方吸取一点儿新的东西。
于是我跟你讲,我要去北京了。你也没有多热情,只说:来了告诉我。
我至今记得那天晚上,在你小小的房间里,我穿着藏蓝色的花裙子,编了个麻花辫子,坐在木地板上,我们不晓得要讲什么,你时不时望着我笑一下。
然后你说:阿花,我今天买了一本书,我读给你听一下。
那本书的名字到现在我都记得。
我现在想起那个画面觉得很好笑,成年男女共处一室,却真的单纯得任何狎昵的念头都没有。
后来我起身回家,你送我出去打车,狭长的巷子,路口有盏路灯,我上车之后你才转身回去,我从车窗望着你的背影。
后来我把那个情景写在博客中,用了一个词:吉光片羽。
我们曾经认真讨论过在一起这件事的可行性,聊来聊去都觉得此路不通,只好又胡乱扯些别的。
避免结束的唯一方式,就是不去开始。
多年后有部电影里有句台词说:喜欢就会放肆,而爱就是克制。
我们之间到不了爱的程度,那样极力克制,大概只是因为珍惜。
我一度以为,你我能够相交一生,彼此懂得。
后来发生了什么?我一直没弄清楚,或者你也同样莫名其妙,总之,我们断交了。
唯一的解释是,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了。
年轻难免气盛,原本鸡毛蒜皮的一点小事,居然直接导致两人往来相决绝。
在我的记忆中,我最后一次见你,是三年前的秋天。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然后我告诉你我要离开北京去远行了。
你没有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甚至会不会回来,你只是说:你说的都是对的,别人不能理解的,我都理解,你不用说了,你都是对的,真的。
那个时候,我的生活已经被自己弄得乱七八糟,满地狼藉,而我从来没有说过,当时你的眼神,给了我多大的力量和信心。
后来我们在一个路口分开,你那个方向的绿灯先亮,很快,很快你的背影就消失在滚滚车流之中。
如今我又回到这里,而你已经离开。我从前不知道,有些告别,真的就是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