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要看缘分美文
其实万事都是要缘分的,譬如读书。我们遇到一个陌生人,第一感觉就有“顺眼”“不顺眼”之分,读书也是一个道理。我是经历过一段填鸭式读书的过程的。那时我在废旧公司收的破烂里觅,在朋友家里搜,在图书馆的角落里捡,地下掉的一张纸片,一本旧台历,上头只要有我没见过的文字,都会使我心目一开。
但有些书确是不对我的缘分的,或者不对脾味,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就没能卒读。不是没有时间,而是感觉读不到位,有的篇章还可以,有的篇章匆匆一览过后便忘。《战争与和平》我至少读了五遍,也还是找不到心灵震撼的切入点,关怀不到书中要旨与人的思想。金庸的书几乎全都爱,但他的《鹿鼎记》至今还在书架上是个摆设,我觉得里头的社会性不够,大量演示一个小流氓的跳梁,不足以显示那个时代的特色。王朔说了金庸很多不恭之词,但我喜爱金庸,也爱王朔。郑渊洁的童话起初也很使我着迷,他后来的作品不那么“娓娓”了,我也就淡了。我读书喜欢“原味原汁”,“清淡”的便清淡了。包括像《第三帝国兴亡》,虽然不是小说,但它刺激、原味,仍然可以使人通宵达旦地读下去。我喜爱莱蒙托夫的诗,对普希金就恬淡。当然这都很“相对”,不是那样兴奋,不那样“雀跃”而已。
在很长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这完全是我的读书主观不够档次的缘由。后来自家著书,又接触到不少大腕专业读者——评论家,发现和他们意见是一样的。这样,我的疑心便动摇了,《红楼梦》是好书,但也有许多人并不爱读,更遑论《聊斋》《西游记》《水浒》,真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你是一家,也许真的荼毒了许多人,也许成全了不少人。这是不能用“对”或者“错”、“档次高”或者“档次低”来界定的。
我的书是能卖钱的,卖相好的.书出版家以为好,“为的钞票”,但我深知,有些不能挣钱,出版家照出,因为明白它是好书,可以为出版社“门庭生辉”,有些顶尖级的书读者群很集中,但一般读者却不问津。这不是书的问题,是人和书的缘分的事,有的朋友说我的书是“通俗读物”,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不入大雅之堂”的吧。那也是他的缘分不对,但我不否认我的书通俗,我的书就是给千千万万肯从自己血汗钱中取出又买进他的书屋店铺,甚至带到公交车上、厕所里去读的,这也是无可救药的缘分在起作用,至于读到了多少,读出什么味道,那是我和读者沟通的结果,不足与外人道。
我的女儿爱读琼瑶、三毛,爱啃她的青苹果,谁能说她“不对”呢?我会因为她不爱读我的书而不爱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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