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溟海云雾缭绕,灰灰蒙蒙,连阳光也很难见到。大多数生灵都深藏在巢穴中,偶尔出去寻找食物,很快就会回来蒙头大睡。我也不例外。当腥甜的海风夹杂着灵魂低吟的哭声唤醒美梦时,我立刻张开双翼开始寻找熟悉的味道。黑色的鳞粉在阳光中跳跃,追命的光芒惊起无数的妖魔纷纷躲藏。轻轻摇晃我的那颗九眼骷髅头,冲着它们鄙夷地冷笑:“低等灵魂哪会勾起我的兴趣?”蝴蝶般的双翼轻盈飞翔,在溟海之上划过一道清晰的痕迹。
是的,我是噬魂者,黑色骷髅蝴蝶。人人皆道我噬魂,必是邪恶之物,其实我只是吞食溟海魔物或是人类肮脏的灵魂,至于其他,不过是喜好收藏而已。要知道,修行的日子真是很难熬。
绕过寻梦阁,不远处的礁石旁正漂浮着一具女尸,看情形是刚死不久,灵魂还没出窍。我用鳞粉包裹住尸体,再施法逼出灵魂,只见灵魂清澈如水,未受世俗污染,乃是上乘藏品。我心喜,却又有些奇怪,如此佳人为何会寻死?遂施了个“回魂印”,那女子生前过往一幕幕浮现出来。
女子名唤笙华,双十年华,家境贫寒,于是靠采珠为生,因同伴嫉妒才貌双全,被骗下水,故溺水身亡。我低身回旋,重新打量起自己的样貌来:丑陋的骷髅头,肥胖的腰身,唯一看起来顺眼些的黑色翅膀坚硬的像玄铁,哪有女子的娇柔媚态?难怪溟海生灵见到我就跑。再看那具女尸,虽然肿胀变形,也掩不住风情万种。羡慕同嫉妒一样,是一条毒蛇,在心中蔓延,肆虐,疯狂地啃噬最后的良知。我突然产生一个从未有过的想法——借尸还魂。
我是果断的人,一旦有了决定当即就会实行,当下取来定形珠,依着尸身附了上去。不过眨眼工夫,“笙华”复活了,有了定形珠的帮助,我不光拥有法力,连笙华的一切意识都能保留,现下我可是如假包换的笙华了。稍作整理,我飞身上岸。
人间真是个有趣的地方。闲逛大半日,正不知该往何处时,一双温暖的手拉住了我。
“太好了,原来你没有死!”说话的是一位青衣男子,从他身上散发出的淡淡药香,我断定此人应是笙华的未婚夫方茱。方茱是济生堂的少东家,与笙华青梅竹马,方老板本是贫苦人家出身,丝毫没有门户之见,早已许了两人的婚事,算算日子就在三天后。想想在人间也无事可做,何不当做游戏一场?
成亲当日,那害死笙华的凶手见了我竟吓得昏厥,从此不醒人事,众人只道恶疾缠身,殊不知是我使了个障眼法让她见着我的真身,再加上心中有鬼,立马被吓死过去。婚后的日子倒也有趣,方茱赠医施药,我不时帮帮小忙,大多数时间偷偷移魂出去寻找美丽的灵魂,收获颇丰。看来这人间一游我真的没有白来。日子久了,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里了,尤其是那个方茱,温文尔雅,谈吐风流,邻里皆夸其是个大好人。说实话,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溜出去了,几乎一天到晚呆呆地望着方茱出神,莫非这就是人间的爱情?我毕竟是妖邪,爱情于我不过是虚无,对于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我开始有些动心了。我是个聪明人,几经思量决定赌一把。
入夜。树影摇曳,月光似一道白练倾泻而出,将黑夜照亮。虫鸣声起,似乎在责怪月光打扰了它的清梦。我推开窗户,夜风趁机钻了进来,在肌肤上留下激灵的疙瘩。烛火倏地打了个旋儿,摇晃的光芒使整个房间阴晦不定。这让我突然想起溟海的夜晚,没有风,没有月,也没有声音,静寂得如地狱一般。
“在想什么?”方茱为我披上外衣,顺手揽我入怀。
我推开他,反问:“若笙华已死,你会怎样?”
他低头不语,从他波澜不惊的脸上我居然看不出他在想什么。我冷笑着转身,显出可怕的真身,黑色的双翼扑闪着,炽热的气流把烛光燃烧得更加明亮。如同白昼的房间里,方茱定能将我看清,看清我这个和他朝夕相伴的“妻子”。
“够了!”方茱大吼一声,用力推倒烛台。淡蓝色的火苗顺势腾空而起,转瞬变成一条巨大的火蛇,缠住布蔓,围住桌椅。火光冲天,方茱似是不知,他紧紧地抱住我,不断地呼唤:“笙华,你是我的笙华。从前的笙华已经死了,得知她落水的消息后我也曾去寻找,不想却看到了你……现在,你就是笙华,是我方茱唯一的妻啊!”我顿时愣住,原来所有的一切他都知道,只有我还在自欺欺人,这人间当真奇妙得紧。落泪无声,滴滴在心头,我闭眼,忆起往昔种种,紧闭的心门渐渐打开。人妖殊途,爱恋这根红线却将两个毫不相干的人牵绊,乃至一生一世,亦无怨无悔。我想这辈子注定要与方茱相携相伴了。
时光如流水,转眼匆匆数十年。被岁月染白了发迹的方茱不复当年的意气风发,而我依然碧玉模样,为此,我们辗转各地,倒也相安无事。看着日渐苍老的方茱,我是愧疚的,因为我没有办法让他变得和我一样年轻。青春和死亡是我们禁忌的话题,是的,我们害怕失去,更害怕未来。于是我尽可能地在暗处帮助方茱,金钱,名利,地位,在我手中是如此得简单,只要看见方茱在众人面前微笑的脸,我就知足了。
那日,我依方茱之言带他来到溟海。海风舒卷,轻抚起他的满头银发,我看着越发觉得心酸。方茱递来随身携带的水袋,示意我喝来解渴。泉水甘洌清甜,入口一股醉人的药香,这是济生堂独家秘制的养生水,也是方茱每日必服的方子。我含笑啜饮,轻声问道:“你有话要对我说?”方茱点头,第一次郑重地请求道:“笙华,让我再看一眼你的真身如何?”我依旧微笑:“喝了你的失魂水,也由不得我不同意了。”方茱大惊,吓得连退数步。我是溟海妖邪,专门吞噬灵魂,虽说几千年来几乎不与人类接触,但也从收集的灵魂中见多了人类的勾心斗角,多少还是明白的,只是想不通,这一切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几十年的情意终究比不过岁月的磨练,人妖相恋不过是相互间的慰藉罢了。
“你是要我的青春还是我的命?”显出真身的我令方茱感到害怕,他都不敢靠近。“说吧,我会如你所愿!”魔幻的声音充满诱惑,在利益的驱使下方茱还是开了口,“我不想死,我要你的不死灵魂!”“想长生?我应该早就想到了。”我的九眼骷髅头忽得变成两个,硬生生地把灵和魂分开,失魂水果然厉害。见我无力反击,方茱掏出一个乾坤葫芦吸走了我的灵魂,没了灵魂的我怏怏地躺在地上,任人鱼肉。我低声问道:“你可知没了灵魂的我会怎样?”方茱摇头。我苦笑:“我会消失,就好像从来没有来过这人世。”方茱的眉角皱了皱,心有不忍,想要扶起我,我惨然一笑,倔强地一扭身化作一缕轻烟消失在天际。黑色的蝶翅在风中化作尘埃,轻轻掠过溟海,归于沉寂。
得了我的灵魂后方茱变得越来越年轻,不知道在他的欢颜下是否会留下对我的思念或是一丁点的悔恨。我依然在溟海孤独地寻找各种各样的灵魂,失魂水虽然厉害但并不足以伤害到我,况且溟海本是妖邪的聚集地,阴气大盛,小小失魂水能奈我何?消失不过是我金蝉脱壳的计策而已,他要灵魂我便给他一个灵魂,嗜魂的我多得是灵魂,这也许将是我在人间为他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十三年后方茱还是死了,因为我收回了寄放在他那里的灵魂。能够带着另一个人的记忆活了十三年,我倒是真得佩服方茱的毅力。他至死都不会知道,我的灵魂灵力强大依附在他凡人的身体里只会令他消耗得更快,物极必反这个道理他应是知晓的,而十三年已经是很漫长的时间了。
溟海茫茫,云雾开始笼罩,下一个冬日即将来临。万籁俱寂,模糊的视线勾画出一个妙曼的身影,腋下双生的蝶翅透着凄冷,星云般的瞳孔中寻不着一丝柔情,情劫已过,我再获重生,可以任意变换人形了。千年的蜕变在伤痛的经历中变得微不足道,如今回想,红尘里的那一次不经意的回眸不过是梦一场,梦醒了,所有也就消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