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宴”与“裙幄宴”是唐代开元至天宝年间仕女们经常举办的两种野外设宴聚餐活动。一般选择在野外风景秀丽的地方,人们既可欣赏自然美景,满足审美需求,又可品尝美味佳肴,满足食欲。
“探春宴”的参加者多是官宦及富豪之家的年轻妇女。据《开元天宝遗事》记载,该宴在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后的“立春”与“雨水”二节气之间举行。此时万物复苏,达官贵人家的女子们相约做伴,由家人用马车载帐幕、餐具、酒器及食品等,到郊外游宴。首先踏青散步游玩,吮吸清新的空气,沐浴和煦的春风,观赏秀丽的山水;然后选择合适的地点,搭起帐幕,摆设酒肴,一面行令品春(在唐代,“春”含有二重意义:一是指一般意义的春季;二是指酒。故称饮酒为“饮春”,称品尝美酒为“品春”),一面围绕“春”字进行猜谜、讲故事,作诗联句等娱乐活动,至日暮方归。
每年三月,皇家的曲江园林(位于今西安市东南郊的曲江村)也对外向士、庶开放,供人们游赏设宴。如“探春宴”,女子们到此游宴先是“斗花”,然后设“裙幄宴”。
所谓“斗花”,就是青年女子们在游园时,比赛谁配戴的鲜花名贵、美丽。长安富家女子为了在斗花中显胜,不惜重金争购各种名贵花卉。当时名花十分昂贵,非一般民众所能买起,游园时,女子们“争攀柳丝千千手,间插红花万万头”,成群结队地穿梭于曲江园林间,争奇斗艳。当时场景可谓人流潮涌,乐声荡漾,盛况空前。
游玩到一定的时间,她们便选择适当的地方,以草地为席,四周插上竹竿,再将裙子连结起来挂于竹竿,便是临时的饮宴幕帐,女子们在其中设宴聚餐。时人称之为“裙幄宴。”类似于现在的公园野餐。
“探春宴”与“裙幄宴”参加者均为女性,雅致有趣,这一点有别于其它饮宴;饮宴地点设于野外,可使平时蜇居闺门的女子们一消往日的郁闷心情;女性聚集饮酒,反映了当时社会伦理对妇女们的一种宽容态度。
为使游宴兴味更浓,妇女们非常考究菜肴的色、香、味、型、并追求在餐具、酒器及食盒上有所创新。因此,“探春宴”与“裙幄宴”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古代烹调技艺、食具造型的发展,并丰富了饮食品种,成为我国饮食生活史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同时也折射出唐代城市经济呈现出空前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