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五悔猎,为文言文启蒙读本中的'一篇文言文,据《虞初新志》改写。下面是关于张五悔猎文言文翻译的内容,欢迎阅读!
原文
休宁县有村民张五,以猎为生。张尝逐一母鹿。鹿将二仔行,不能速,遂为张五所及。母鹿度不可免,顾旁有浮土,乃引二仔下,拥土覆之,而身投于张五网中。值张母出户,遥望见,遂奔至网所,具以所见告子。即破网出鹿,并二仔亦纵之。张母曰:“人有母子情,畜亦有之。吾不忍见母死仔孤,故破网纵仔。”张五闻之,心感动焉。由是焚网,永不复猎。
注释
尝:译为曾经。
将:即带领。
逐:即追逐
遂:译为于是。
引:译为带着。
及:追赶上。
度:译为估计,考虑。
顾:回头看。
身:自己。
值:译为恰巧。
具:即都。
皆:即都。
得:能够。
悉:全。
属:类。
纵:放。
由是:译为因此。
复:即再。
译文
休宁县的一个村民叫张五,以打猎为生。他曾经追逐一只母鹿。母鹿带着两只小鹿逃跑,不能跑得太快,于是很快便被张五追到了。母鹿自认为逃不过了,回头看见田下有疏松的泥土,它便引导小鹿进入土堆,用土掩盖住小鹿,而后自投罗网。恰巧张五的母亲出门,远远看见这种情景,于是就奔跑来罗网附近,将实况全告诉张五。然后立即将网割破,放走母鹿,把那两只小鹿也放了。张母说:“人类有母子之情,动物也是有的。我不忍心看见母亲死幼崽没母亲,所以开网放走幼崽。"张五听了,心里很感动。从此将所有捕兽器具全部放火焚烧,从此不再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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