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唐明府赴溧水》原文翻译注释介绍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的'作者是韦应物,被选入《全唐诗》的第189卷。
原文
送唐明府赴溧水(三任县事)
作者:唐·韦应物
三为百里宰,已过十馀年。
只叹官如旧,旋闻邑屡迁。
鱼盐滨海利,姜蔗傍湖田。
到此安氓俗,琴堂又晏然。
注释
①明府:县令别称。溧水:县名,今属江苏。
②百里宰:指县令。
③邑屡迁:指所治县邑多次变动。
v氓俗:民俗。氓,农民。
⑤晏然:安宁貌。
作者介绍
韦应物(737—792),中国唐代诗人。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公元791年(贞元七年)退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更多古诗欣赏文章敬请关注“可可诗词频道”的韦应物的诗全集栏目。()
韦应物是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后人每以“王孟韦柳”并称。其诗以写田园风物著名,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涉及时政和民生疾苦之作,亦颇有佳篇。作其品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
【《送唐明府赴溧水》原文翻译注释介绍】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