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立信原文翻译及练习
商鞅立信
【原文】
商鞅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也,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民信之,卒下令。
(选自《史记?商君列传》)
【译文】
商鞅法令已经制订完成,尚未公布,恐怕老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都城市场的南门竖起一根三丈长的木头,招募百姓中有谁把木头搬到北门就赏给十金。人们觉得奇怪,没有人敢搬动。又下令说:“能把木头搬到北门的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把木头搬走了,当即就赏给他五十金,以表明决不欺骗。人们都知道了左庶长言出必行,最终发布法令。
【解释】
①令:指变法的命令。②具:准备好,指政令的`公告已写好。 ③未布:没有公布。
④市:贸易市场。 ⑤募:招募。 ⑥徙:迁徙,这里指搬走。 ⑦金:古代货币单位。
【阅读训练】
1、 解释:(1)既:;(2)徙: ;(3)予:;(4)辄: ;(5)以:
2、 翻译:
(1)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之南门:
(2)民怪之,莫敢徙:
3、本文给你的启示是什么?
【阅读训练】
1、 解释:(1)已经;(2)迁移,搬;(3)给;(4)立即,就;(5)用来
2、 翻译:
(1)于是(命人)在都城南门前放置了一根高三丈的木头。
(2)老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3、本文给你的启示:诚信很重要,“人无信而不立”,要想让人相信自己,必须“言必信,信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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