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料场一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订立本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安宁市草铺镇吉地铺村料场一块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期贰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赁金额,每年租金伍万元整,两年租金共计壹拾万元整。
四、付款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协议签订后两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五、如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六、甲方架通乙方的生活用水、用电,乙方负责水电费用。
七、在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料场,甲方负责退回还未使用期间租金,甲方不再做任何其它赔偿。
八、乙方在租用期间产生的各种税收,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租用期间应做好防火工作,如发生森林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料场的安全情况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乙方租用料场期间,使用甲方装载机费用如下:包月每月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每月月底付清,装载机的安全情况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