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植物租赁合同
篇一:绿色植物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约定共同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维护期、维护费用及绿植数量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绿植:共株,其中特大盆栽_____盆大盆栽_____盆中等盆栽_____盆小盆栽_____盆。
2、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3、 起租日期:日至年日。
4、租金包含花卉植物及配套陶瓷盆具租金和运输、装卸、养护、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
二、租金交付方式
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按季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后,5日内将现金交予乙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花卉植物、配套盆具及管养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并根据甲方管理制度给与改进建议,乙方应予认真落实。
2、 甲方负责提供水源及有关养护绿植的便利条件。
3、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绿植租摆非正常死亡或丢失,甲方须按死亡绿植的市价赔偿乙方,套盆、花盆等附件丢失,甲方须按市场价赔偿乙方。
4、甲方在乙方第一次摆放完毕后对绿植数量品种进行清点验收,数量不足或者品种不符的,乙方应当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补足或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5、甲方协助乙方保持植物盆内不受人为垃圾、烟蒂、饮料等污染。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租摆花卉植物的日常养护工作,每周养护不少于一次,对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查,确保花卉植物无病虫害、叶面光洁、鲜亮美观。如因养护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租摆花卉植物死亡或损毁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2、对于甲方确定租摆方案过程中提出的咨询,乙方有义务从专业角度针对不同花卉注意事项给与必要建议,已确保方案的合理有效性。4、 乙方负责派专业人员根据每种绿植的特征定期进行浇水、施肥、培育、修剪枝杈及防治病虫害,并根据甲方的意见调整绿植的室内摆放位置
5、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做与租摆无关的事。在摆放植物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不得损坏甲方设 施,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6、 对于甲方的临时摆放业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对于甲方的新增摆放和调整更换任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对于甲方整理搬迁任务,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落实到位。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单方面违约提前终止合同,需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一个月的植物租金。
六、解约与续约
1、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如甲方需要继续租用,提前一月续约。
2、合同约定租赁期届满,甲方应把所属设备、物品等全部完好归还乙方。如有损坏,应按市价全额赔偿。
七、注意事项及其他
1、维护时间:______。
2、植物摆放地址:_______________。
3、开花植物的花朵正常凋谢,植物的正常新陈代谢,不在更换范围内。
4、 其他约定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甲方选择的水培植物不要和怕水的办公文件、用品摆在一个平台上(如不小心碰坏碰倒容器会损坏怕水物品 )。
6、 双方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可签订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篇二:绿色植物租赁合同
甲方: 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世邦魏理仕【康田·国际企业港】物业服务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赁绿色植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植物的数量、规格、单价及总价:
1. 超大型植物(高2米以上或冠径1~1.5米或珍贵品种):单价为 45 元/月/株, 数量为 3 株;
2. 大型植物(高1.2~1.9米):单价为 35 元/月/株,数量为 4 株;
3. 中型植物(高0.8~1.1米):单价为 20 元/月/株,数量为 9 株;
4. 小型植物(高0.3~0.7米):单价为元/月/株,数量为
5. 时令花卉和水培花:单价为元/月,数量为
合同总价680元/月,优惠后实价为600元/月(人民币陆佰元整)。
【备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另行增加植物数量,则根据合同的植物单价,金额按实结算。】
第二条 租赁时间:
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
租赁植物的摆放地点为: ;
第四条 植物品种:
植物品种详见附件《绿色植物清单》,具体将根据环境和季节的变换,会作
局部的调整;
第五条 租金的缴纳方式与缴纳期限:
免收植物押金,租金按月缴纳,自植物进场之日起算,乙方需向甲方预交
一个月的租金;一个月后再预交第二个月的租金,以此类推(月租金不足2000元的',需预交一个季度租金);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配送、搬运和更换的一切费用;
2. 根据乙方的环境、采光条件及植物的生长习性,甲方负责对植物进行合理的摆放和搭配,以确保植物的正常生长和环境的美观协调;
3.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租赁植物自然损耗的费用,如植物自然死亡等与乙方无关;4. 租赁期内,甲方承担定期对植物护理、自然枯死植物更换的费用;
5. 租赁期内,若出现租赁植物与附着体(如钵子、花盆、底盘等)被人为损坏,或非自然虫害(如蟑螂、老鼠、宠物等)造成的损坏则损坏部分由乙方照价赔偿;
6. 由于乙方原因(如经常开不了门、长时间空调烘烤等),造成植物得不到正常护理,从而导致植物死亡,乙方须按市价给予甲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续签条件: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签权利;若双方无异议,
本合同自动延期一个合同期,延期间的合同条款与本合同相同,并可以此类推; 若双方无意再延期合同,须在合同期届满30天前,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内,若一方违约,则另一方可根据相关法规法律,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附件:
本合同带有附件一份,为《绿色植物清单》;
第十条 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章):重庆市渝北区花卉协会 乙方 (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签署地点:签署日期: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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