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206号教室(场地)租借给乙方作为学生文化课培训使用。并达成如下约定:
1、甲方提供的教室能满足乙方培训人员一人一座的需求,有较好的书写条件和卫生环境,有良好的照明,空调等设备齐全。
2、乙方培训学员进入校区要文明礼貌,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在一楼空地并停放整齐;讲究卫生,不吸烟,不吃零食,校内不大声喧哗;教室内保持整洁卫生,桌椅凳上不乱涂乱画,应服从甲方管理。培训期间安全工作乙方应全程负责管理。
3、乙方教室(场地)租用时间为2014年3月8日~2014年7月5日周日下午14:30-16:30,每次2小时,共16次,确保乙方的正常使用。乙方上课时间更改至15:00需根据甲方开课使用班级时间段而定,甲方才能允许调整上课时间。
4、乙方如有特殊因素无法在约定的时间进行培训,需提前与甲方协商改变培训时间。
5、租用教室(场地)费用标准为150元/次,合计租用费用2400元整。协议签订生效后即一次支付。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理人签字:
乙方 代理人签字:
二○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