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就乙方自愿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甲乙双方于2015年 月——日在 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房屋地址及坐落位置:
第二条:房屋租金额度:房屋租赁10年期间,第一年租金3万;后9年房租费的价格每年由甲乙方双方协商确定;房租费协商的原则是:甲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甲方房屋所在地域房租费标准,确定合理租金价位。
第三条:租赁期限:租期为10年,即从甲方将房屋基建结束后交给乙方使用时起计算(2015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支付时限:整院房屋租金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之前付给甲方当年房屋租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最迟应于2015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2、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加快完善尾留工程,尽早将所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达到不误时误事。
3、本合同租赁期间,若租赁整院房屋发生大的自然灾害损失或倾倒,并发生危险现象时,甲方应负责修缮或终止合同。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负责向乙方退还当年剩余月数的租金。
4、本合同租赁期间,若国家建设用地或政府将此地另作它用时,本合同终止。终止本 合同时,甲方应负责向乙方退还当年剩余月数的租金。
5、本合同租赁10年期间,甲方不得随意租赁他人或收回房屋自住或自主安排它用。若租赁10年期间甲方违约租赁时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万元。
6、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应保证所租赁整院房内的水通、电通,并且使用手续合法。
7、乙方出资建设的天燃气管道费用及天然气入户费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协商另租方支付乙方天然气管道出资建设费用及天然气入户费。费用的大小依乙方提供的票据为准。
第六条:乙方责任
1、本合同执行期间,整院房屋的水费、电费、垃圾费、天然气费税等其他费用一律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破坏所租房屋的建筑主体结构。
3、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在房内(1-3层)隔小间,以供顾客用餐方便。
4、本合同执行期间,若乙方因特殊情况提出终止本合同,当年剩余月数的租金甲方不予退还乙方。
5、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转租,但需征得甲方同意。
6、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搞传销集会或其他违法活动,甲方不负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
7、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先预付甲方房租费1000元。在甲方未交付乙方房屋之前,若乙方不愿租赁此房,甲方不返还乙方预交1000元房费。
8、在本合同租赁期间,若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做出补充规定条款,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