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租赁甲方 的冷冻库,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由双方共同信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出租冷库地点:位于延寿镇奋斗街 委 胡同 号。
二、冷库间数计 间,合计 约平方米。
三、冷库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四、租赁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租赁数额:租赁费按每月租金 元计算。每年为 元。 年合计租金为 元。租赁合同期内不增减租赁费。
六、租金缴纳方式:上交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齐合同租赁期间内的全部租金。否则甲方有权不准乙方使用冷库,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冷冻库租赁费 元,含水费、电费,费用由 方实际使用数量,电字加损耗交付。
八、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冷库机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及使用。
2、冷库保养和设备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人为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3、因自然灾害或电力电路故障,出现的停电事故影响到乙方的利益,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但甲方会快速联系电业系统修复,以保证乙方的利益。
4、冻库产权如发生变更,政府拆迁、出售、臵换等,终止租赁合同。甲方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交纳的租赁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九、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按时交纳冷库的租赁费。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终止合同。
2、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合理使用冷库、保护好冷库的设施,如有损坏,作价赔偿甲方。如因乙方造成设施损坏引起其他相邻的承租人的利益受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物品受损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负责。人力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在承租期内,乙方存放在所租赁冷库内的所有物品,由乙方自己保管看护,甲方不得干涉。乙方自行保管看护时,如发生变质、腐烂、丢失、损毁等现象,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安全使用、不得发生事故,如发生水、火、电等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给甲方及相邻的承租户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4、乙方在使用冷库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垃圾必须由乙方一日一清,运至垃圾场,保持好冷库区内外的环境卫生。
十、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中发生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