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项目委托方:
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评估项目产权持有者:
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评估目的:
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抵押贷款,确定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对象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属其所有的位于XX市西洋镇境内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范围为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估申报明细表内的99861亩森林资源资产,其中350亩生态公益林,2246亩经济林,2914亩零星分布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灌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非林业用地)未予以评估,故实际纳入评估范围的森林面积为94351亩,具体范围详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明细表》。
五、价值类型:
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值类型。
六、评估基准日:
2013年7月19日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中的森林资源均为用材林,幼龄林采用重臵成本法、中龄林和近熟林采用收获现值法、成过熟林采用市场价倒算法、天然阔叶林采用择伐作业的收益现值法,毛竹林采用年金资本化法。
八、评估结论:
在评估前提和假设充分实现的条件下,XX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XX市西洋镇境内99861亩森林资源资产中列入评估范围的94351亩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XX元整(RMBXX元)。
九、评估报告有效期:
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即自2013年7月19日至2014年7月18日)。
以上内容摘自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资产评估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评估师郑重提请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评估报告书正文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