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张老师执教的《加法运算律》这节课。张老师的课总的来说条理比较清晰,课堂师生互动有趣,学生的积极性很高。
本节课张老师能以合理的情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课伊始出示例题让学生列式解答,学生自然而然会有28+17和17+28这两种算式,张老师因势利导,引导学生观察两道算式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学生通过比较很快发现两道算式的加数相同,位置交换,结果也相同。这时张老师巧妙地把两道算式用等号连接。这时有个小细节张老师擦去了原来的计算结果,再改成“=”,这里是否能换个方式,将原来的结果板书时写在算式的下方,当学生发现它们的结果相同时,直接划上等号是否更合适?(另外老师板书时等号最好也要用直尺,给学生做好示范)
张老师在讲授加法交换律时,引导学生通过模仿例题的等式举例,并且在举例的基础上让学生把具体的算式抽象成用图形、符号或语言描述来表达,既充分体现了数学学习的'本质,又能让学生在自主的探索中总结出要学习的新知,这一点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不过,当学生用□+△=△+□时,张老师又引导学生说“你们说说方框表示什么三角表示什么”学生这时似乎没能听懂老师的问题,所以出现了一些答非所问的情况,转了几个弯,最后老师只得自己说出来。其实张老师的本意是希望学生能说出表示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如果我们换个方式问“在加法算式中,我们把它们叫作什么?”估计学生应该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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