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驻村第一书记述职报告
为切实抓好“第一书记”选派,铜仁市按照“六个精准”,从机关、企事业单位精准选派2446名干部到村任职“第一书记”, 着力破解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空心化、边缘化、弱势化问题,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摸清“三个类别”,在“需”字上精准。
一是为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农民要致富,关键靠支部”。充分利用“村情信息库”的基础作用,针对性地从经济部门选派1551名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做到全覆盖,实现因村施策、对症开方、精准帮扶;二是为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针对年初各地评议出来的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从市、县党群部门选派227名优秀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通过“把脉—开方—护理”三诊法推动软弱涣散村转化升级,把“后进”变为“后劲”,切实解决党组织引领发展作用不明显甚至软弱涣散问题;三是为民族地区村选派“第一书记”。结合铜仁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相关工作,选派1985名少数民族干部到民族地区村担任“第一书记”,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繁荣。同时,还注重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信访问题突出村选派“第一书记”。
拓展“三个层面”,在“选”字上精准。
一是从驻村工作队中遴选。把全市2877个驻村工作组、12027名驻村干部作为“第一书记”的“遴选库”。对驻村工作组长已担任村“第一书记”的建立工作台账。对组长未担任第一书记但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按程序明确为所驻村“第一书记”。对组长不符合任职条件和不能胜任工作的,从驻村工作组中择优选派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干部任村“第一书记”;二是从联建支部中遴选。推进“第一书记”选派与城乡支部联建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派的联建村支部副书记按程序“提拔”为“第一书记”,实现从配角到主角、从“看”到“干”的转变;三是从后备干部中遴选。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等方式,选派后备干部扎根基层到村任职,切实解决“群雁高飞头雁领”的问题。
坚持“三个原则”,在“适”字上精准。
一是坚持因村选人。坚持“党务干部派弱村、经济干部派穷村、政法干部派乱村、科技干部派产业村”,并根据乡镇党委和村支“两委”的“订单”需求,促进“第一书记”配备更趋合理;二是坚持因人定村。由“第一书记”填报“志愿书”,充分尊重“第一书记”的“乡愁”,结合“第一书记”的知识背景和能力特点,实行因人选村、原籍优先,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真正实现“专业”对口、“情感”对路;三是坚持统筹选派。科学统筹“第一书记”选派与深入推进“民心党建”工程,并与干部驻村、城乡支部联建、“双千双助”、“两个遍访”、计生卫生帮扶、综治维稳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解决多头交叉、多地帮扶、扎堆帮扶等问题。
落实“三个责任”,在“干”字上精准。
一是落实党建责任。与选派的“第一书记”签订党建“责任状”,确保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全部转化升级。并要求“第一书记”认真践行“杨再炼工作法”,心绘干群关系“连心图”、尺绘同步小康“路线图”、足绘服务群众“联络图”,推进“民心党建”工程深入实施;二是落实发展责任。围绕“33668”精准扶贫攻坚行动计划,落实“第一书记”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六个到村到户”和基础设施“六个小康建设”责任,实行“双诺制”,由“第一书记”向组织和群众作出发展承诺,并把履诺践诺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落实为民责任。使“第一书记”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员、群众事务的代理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在做群众工作时要“认得到路”、“叫得出名”、“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成为“五分钟干部”、“十分钟干部”,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
建立“三套措施”,在“管”字上精准。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市县党校、党员教育短期实训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任前培训、集中培训和普遍轮训,切实加强“第一书记”党务、政务、村务知识的学习提升,迅速实现角色转变,全面提高服务农村、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二是健全管理办法。落实区县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的'共同管理责任,并明确派出单位要每月听取“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每季度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三是完善考核制度。采取日常考核、半年述职测评、年终述职测评、民意问卷调查、工作实绩考察等方式,对“第一书记”在村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考核。
完善“三个保障”,在“推”字上精准。
一是健全机制保障。用好考评“指挥棒”,把“第一书记”工作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单位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并把“第一书记”的任职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使用、评聘职称、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工作保障。工作上对“第一书记”实行“五个保障”,即由选派单位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给予“第一书记”相应的住宿、伙食、交通补助,安排定期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上对第一书记实行“三个不变”,即“第一书记”在村任职期间,原单位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三是强化督促保障。把“第一书记”工作督查与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筹结合,作为党委、政府督查室的重点督查内容。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对“第一书记”工作的报道宣传。
沙湾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推动基层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组部、中央农办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要求,择优选派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因村制宜“派”。
按照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牧区工作、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的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从各县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和以往因年龄原因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尚未退休的优秀干部中选派,有农村牧区工作经验或涉农涉牧方面专业技术特长者优先,择优选派212名干部到全县212个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确保了选派干部全覆盖。在选派人选确定上,充分考虑各村实际情况和选派干部的学历、经历及能力特点,坚持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责。
贴近实际“训”。
紧贴下派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县委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重点围绕深入学习党建专业知识、涉农涉牧政策、法律法规、扶贫攻坚、“十个全覆盖”等重点工作相关的内容,组织全体驻村第一书记轮训了一遍。同时,县委还拓宽培训锻炼形式和途径,通过外出参观学习、邀请专家教授讲学、参与重点工作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大对下派书记的培训和锻炼力度,不断提高了他们精准扶贫工作的能力水平和全面掌握群众工作方法。
主动作为“干”。
一是重点帮助推进软弱涣散级党组织转化升级,选拔培养后备干部,着力促进班子团结、增强组织活力、提升工作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努力把软弱涣散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二是重点大力宣传党的扶贫开发和强农强牧、惠农惠牧、富民富牧政策,带领村开展“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工作,协调落实金融资金,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重点协助落实“十个全覆盖”工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重点是全面推广运用嘎查村民主管理“532”工作法,健全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构。
健全机制“管”。
明确选派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严格落实共同管理责任,通过采取定向抽查、电话督查、随机抽查以及征求乡镇主要领导意见等方式,随时掌握驻村第一书记到岗、出勤及履职情况;建立工作保障机制,要求驻村第一书记必须驻村工作,由各乡镇创造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选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并坚持做到驻村期间,原单位人事、工资和福利待遇三个不变。同时注重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沙湾县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加大对驻村第一书记的宣传报道。
强化管理“考”。
第一书记参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由组织部根据嘎查村评议结果和各乡镇党委考核建议提出意见。任职期满,派出单位会同组织部进行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和处理。对派出单位的考核,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一同进行,作为评价派出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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