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重庆市万州区(社会组织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经商全体发起人,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支持配合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支持配合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发展党员,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特此承诺。
****民政局:
我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支持开展党建工作。经商全体发起人,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支持配合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及时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支持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支持配合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发展党员,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支持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违纪党员。
五、为党组织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经费和人员支持。
特此承诺。
****(社会组织名称)
拟任主要负责人签字: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