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责任书

时间:2021-08-31

防汛抗旱责任书

  防汛抗旱责任书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为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防灾保安意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20**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的水库(山塘)在汛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运用控制办法调度运用,遭遇大洪水时要根据预报,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撤退;要制定安全度汛措施,遇超标准洪水时,要全力保住大坝,确保不出重大责任安全事故。

  (二)加强对村(居)内小(二)型水库、大山塘的安全监测,水库要按照度汛预案调度,确保安全。防洪标准不足或有隐患的水库及山塘,要降低汛限水位和蓄水水位,并按防洪预案规定严格执行。

  (三)检查、督促并按计划完成村内新建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和其它水利建设任务。制定险工险段度汛方案。

  (四)做好村(居)所在地及居住地势低洼、易受洪水侵袭的居民防洪工作,及时组织清除所在地河边的行洪障碍。

  (五)做好由于暴雨洪水造成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观察防范工作。

  (六)配备充足的编织袋、铁锹、绳索、电筒等防汛物资器材,保障防汛抢险的需要。

  (七)严格执行防汛纪律,服从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

  (八)及时修复水毁的水利设施,注意蓄水防旱。

  (九)旱情发生后,坚持“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的'原则,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二、奖惩措施

  镇政府将对责任书执行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给予表彰,对执行及完成任务不力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防汛抗旱责任书二:

  防汛抗洪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为了认真做好20**年防汛工作,确保我镇防洪安全,根据《陕西省实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山阳县20**年度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天桥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特签定20**年防汛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发生一般洪水时,确保重要堤防不决口,已监测的滑坡失事不伤人; 出现超标准洪水时,按防洪预案全力以赴抗洪抢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二、各村委会要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汛安全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地域、包险工险段、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汛包干责任制。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辖区内主要河流、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御预案和“防、抢、撤”方案。

  四、负责辖区防汛机构的组建,落实防汛职责、任务;组建以民兵为骨干适应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打硬仗的防洪抢险队伍;组织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及时消除度汛隐患。

  五、每个村负责筹集编制袋500个,铁丝200斤,铁锨15把,木桩150个,老虎钳5把,扎绳一捆,铁锤2把,手电筒15把,砂石50立方米。

  六、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内的灾情收集报告工作。即灾情发生1小时内报消息, 1日内报灾情,大范围灾害最多不超过2天。

  七、涉及有重点险工险段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落实监测人员及责任,监测人员必须填写好监测记录。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布灾情信号。

  八、在有险情预警时负责组织受威胁户的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并转移财产,做好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认真落实汛期24小时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雨、汛情快速准确接收,并及时传送到各防汛监测点。

  十、加强学习和宣传《防洪法》力度,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提高防汛抢险、避险能力。

  镇政府将把各村防汛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指挥不当,造成重大损失者,依照《防洪法》和《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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