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开审理申请书由六部分组成:
1.本申请书名称。写明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如系公民,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地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申请人对何法院何时何案提出申请。标明案件的字号、名称和性质。如果申请人不了解法院立案的字号,写明案由即可。
4.申请人请求事项。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对××案件不公开审理。
5.申请人请求的事实与理由。在这一部分中重点写明三层内容:
①案件类型与名称。
②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③引用法律说明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根据。
6.结尾。有四项内容:
①接受申请书的人民法院名称。
②附件份数。
③申请人签名盖章。
④申请日期——年月日。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的写法
本申请书的写作重点是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其基本写法是论证与说明相结合。从这一部分的整体来看是论证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从具体内容来看是说明不公开审理的事由。因而论证与说明是紧密结合的。总论点是申请不公开审理,论据是每一条事由和法律依据。
写作要求是简约明晰、扼要有条理、说明清楚,说服有力。
人民法院对本申请书的处理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不公开审理申请书后,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不公开审理范围的案件,裁定不公开审理。如不符合法定不公开审理条件的,应当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与职务、地址等。
申请人 对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字第 号 提出申请。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