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
我叫xx,xx镇xx村xx组农民。xx年xx月xx日出生,今年61岁。
12年前,老伴去世,把养子养女成家后,我一个人生活两三年后,在生活无着落千难万难之际,我卖掉两间土房,背着养子养女离家出走。最初在外的几年,靠给人家白干活供吃供住度日。最近三五年,走到哪儿吃到哪儿,靠要饭活命。要饭期间,因为大冬天露宿野外,致使三个手指冻掉。离家出走这八九年中,与亲人完全失去了联系。
半月前,养女几经周折,才在xx县一农村找到讨饭的我,并把我接回家中。我知道,养女是非常孝心的,在感受亲人温暖的同时,我也感到万分愧疚。养女家也不富裕,只靠种地,还要供孩子上大学,我年岁也大了,没经济来源,还一身病,连房子都没有,别说出去干活,就是出去要饭,也有些走不动了。作为义父,我实在不忍心拖累养女。
在我一筹莫展之时,我想到了人民政府。我特向政府提出农村低保申请,希望能得到政府批准。当然,我是充分相信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相信伟大的政府,会给我解决我的生活危机,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