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审计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最终产品,所以注册会计师只有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才能报告。
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财务报表发表的意见,从而履行业务约定的一种责任的体现,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合法性和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已审计的财务报表附于审计报告之后,以便于财务报表使用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审计报告,并防止被审计单位替换替换、更改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将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审计委托人或授权人所做的书面报告。
其重要性在于:
1. 审计报告客观的反应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审计报告可以传达审计结果为审计委托人或授权人做出正确的审计评价和决定提供依据。
3. 审计报告是具有公正性的证明文件也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
4. 审计报告可以提供准确的审计信息,是促使有关单位改进工作的建议书。
其中,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种。
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标准审计报告包含的审计报告要素齐全,属于无保留意见,且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否则,不能称为标准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以,审计报告的作用是十分强大的,它主要表现在鉴证、保护和证明三个方面。
(1)鉴证作用。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的合法、公允和一贯具有鉴证作用。
(2)保护作用。审计报告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3)证明作用。审计报告,可以证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完成预定的审计程序,是否以审计工作底稿为依据客观地表示审计意见;表示的审计意见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审计工作的质量是否符合一定的要求。通过审计报告,可以证明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履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