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劳动者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下面为大家推荐的是用人单位离职证明范例,欢迎阅读参考。
离职证明(公司存根)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于xxx年xx月xx日入职,担任我公司xxx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xx。至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工作交接人:
《离职证明》领取声明:本人已收到上述内容的离职证明,并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劳动合同关系有关的所有权利义务均已清偿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争议。本人不再以公司名义对外行事,不进行违反保密义务、侵害公司形象的行为,否则公司可以追究相应责任。
员工本人确认签字:
2016年 月 日
(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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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个人留存)
兹证明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于xxx年xx月xx日入职,担任我公司xxx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xx。至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 月 日
一、离职证明的作用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证明,即劳动者已是自由人,与原单位不存在纠纷,可以应聘新岗位。
2、劳动者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
3、离职证明还有一个附带功能就是工作经验的证明。
二、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实务中,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赔偿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赔偿劳动者因缺乏离职证明未能就业导致的工资损失,二是赔偿劳动者失业保险待遇损失。
四、劳动者主张赔偿损失,应当就自己的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以下证据注意保留:
1、劳动者的辞职信,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存在书面辞职的事实;
2、快递签收单,证明劳动者再次书面辞职的事实及与原单位已收到该辞职信的事实;
3、《离职交接单》,证明劳动者从原单位离职前进行了离职交接手续;
4、劳动者与新单位的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在新公司的月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