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以下是关于苏荣个人简历:
2016年12月2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原副主席苏荣受贿、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苏荣利用其担任中共青海省委书记、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江西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2009年,在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苏荣作为中共江西省委书记,违反相关规定,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苏荣对共计折合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苏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苏荣表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意见,并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苏荣,男,汉族,1948年10月生,吉林洮南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0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
1968-1974年 吉林省白城市洮安县那金公社新力大队会计、党支部副书记
1974-1975年 吉林省洮安县那金公社党委副书记、书记
1975-1980年 吉林省洮安县委常委,那金公社党委书记、岭下公社党委书记
1980-1983年 吉林省洮安县委副书记(其间:1980.09-1981.01农业部干部培训班沈阳农学院班学习;1982.03-1983.01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3-1984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委员、扶余县委书记
1984-1985年 吉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1987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1987-1988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1988-1989年 吉林省白城地委书记
1989-1990年 吉林省四平市委书记
1990-1992年 吉林省四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2-1995年 吉林省委常委、秘书长(其间:1994.03-1994.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5-1996年 吉林省委常委、延边自治州委书记
1996-1998年 吉林省委副书记、延边自治州委书记(1994-1997年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2001年 吉林省委副书记
2001-2002年 青海省委书记
2002-2003年 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3.03-2003.05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3-2004年 甘肃省委书记
2004-2006年 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2007年 中央党校副校长(正部长级)
2007-2008年 江西省委书记
2008-2013年 江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 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江西省委书记(至2013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13年4月)
中共第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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