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信息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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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召开专项督查工作部署会,部署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项督查工作。4月10日起,分派6个督查组前往29家企业开展现场督查。
3月初,中国石化召开《2017大气方案》工作部署会,相关18家油田、炼化和销售企业,以及13个总部部门、事业部、专业公司参加了会议。会后,按照有关企业梳理出的工作任务,制定了《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计划》。
日前,中国石化又制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专项督查方案》,成立6个督查小组,由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润滑油有限公司、催化剂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任组长,进驻“2+26”城市区域内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开展督查工作。
为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八岗办事处采取四个加强,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讲解。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村内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大气污染严峻形势及相关工作要求,增强辖区群众环保意识,减少污染行为;
二是加强整治力度。办事处按照各行政村责任区域划分路段,组织村组干部和环卫工进行卫生打扫集中行动,同时组织三级网格长、网格员对主干道梁张路两旁的流动摊点、占道经营进行清理;
三是加强督查巡逻。组织巡防队员在办事处辖区内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对焚烧垃圾秸秆、露天存放沙土、违规作业等现象及时劝导和制止;
四是加强人员管理。督促环卫工和保洁人员每天按时上岗,做到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处理,保持办事处及各行政村的清洁卫生。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今年我区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要确保完成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10%,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为有效完成目标,我区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列出进度表。
燃煤小锅炉淘汰完成95%
今年我区将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95%,并加快推进银川市西夏热电(二期)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天元锰业热电联产项目。中卫热电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并实现供热;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进一步扩大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面积;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全区各市、县(区)城市建成区(石嘴山市为规划区),除保留必要的应急和调峰燃煤采暖锅炉外,热电联产项目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20蒸吨/小时以下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同时,对现有火电、钢铁、水泥、石化、有色等国控、区控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放要求的,实施除尘、脱硫、脱硝达标或提标改造。对新、改、扩建挥发性有机物(VOCs)项目实施VOCs总量控制,重点实施石油化工、煤化工、包装印刷、表面涂装、纺织印染等行业VOCs排查治理。
城市源污染控制到位
各地城市建成区建筑和拆迁施工,道路、管道等工地要严格落实扬尘防控措施;出台全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设备机械使用、检查、考核办法;渣土拉运车辆要严格落实清洗、密闭覆盖等要求,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与城管部门联网;全区现有固体废物填埋场实现洒水降尘和场区运输道路硬化;城市建成区内不得利用空地堆存建筑垃圾、渣土等,批而未建用地及渣土堆放场所必须采取防尘措施;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公园建设,落实城市建成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园林绿化建设要求;禁止焚烧秸秆和杂草、枯枝落叶等杂物。
移动源污染防治有措施
今年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严格城市建成区主要道路重型载货车辆、农用车通行管理,重点查处黄标车、重型载货车辆、农用车在限行区域内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行为;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有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且未办理报废手续的,停止办理其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已淘汰车辆就地拆解,严禁流通;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例,实施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同时,严格控制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新增产能,建立国控、区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台账,完成全区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建成银川市大气环境监测超级站,建设全区环境空气数值预报系统,提升预报预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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