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走进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洪楼校区)和山东政法学院,开展针对大学生的金融消费教育活动,主要采取发放知识手册、微信推送、现场宣传、知识竞赛、网上答题等方式,向在校大学生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帮助大学生提升金融消费维权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金融消费陷阱。此次活动是山东省金融消费教育系列活动之一,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要求,通过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进社区、进高校、进农村等系列金融消费教育活动,面向弱势金融消费群体普及金融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养成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日,北碚区工商分局开展“普及金融知识引导理性消费”金融消费知识进校园活动走进西南大学,活动邀请北碚区各大银行金融专家面对面地为高校学生讲解金融消费知识,并围绕金融消费、金融维权等主题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学生群体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防范意识,让广大学生在金融消费上更理性、更理智,实现“我的'金融我做主”的目的。
此次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各高校门户网站发送电子版海报、宣传单、金融消费教育手册(银行篇、证券篇、保险篇)、金融消费知识宣传视频等宣传资料,鼓励同学们通过线上电子平台学习金融消费知识;另一方面,通过线下向大学生广泛现场开展宣传,面对面开展教育引导,积极指导各高校大学生通过扫描中消协二维码参与为期半个月的“大学生金融消费有奖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活动促进大学生更多地学习掌握金融消费知识。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向学生赠送金融消费教育指导手册2000册,接受在校大学生金融知识、微型企业政策咨询5000人次,引导600名学生在线参与“大学生金融消费有奖知识竞赛”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来自湘潭市工商局、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高校的老师和学生代表共计数百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一部署,与全省各市州消费者委员会及有关金融部门联动,对全省大学生开展的一次有针对性的金融消费教育活动。以“我的金融我做主”为主题,以学生为主体,旨在大力拓展金融消费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加强学校金融消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金融消费安全意识,教育和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金融消费习惯,树立科学健康的金融消费方式。
在启动仪式现场,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负责人吴卫介绍说,近年来,大学生成为遭受金融诈骗高发群体,包括通讯诈骗、非法校园贷、非法理财保险等,个别大学生过度的超前消费意识也助长了针对大学生的金融诈骗。不法分子通过非法窃取大学生个人信息,编造各种借口诱骗受害者进行银行转账,同时以提高消费贷款为由诱导大学生进行高息借贷,一旦逾期,极易引发“连环贷”。
吴卫表示,在全省高校开展的金融消费教育活动,旨在推动大学校园金融消费教育的日常化、规范化,提高大学生对金融消费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开金融消费陷阱,形成诚信、守法的金融消费环境。
近日,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消费者协会、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一场金融消费教育“三进”知识讲座,为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近千名学生带来了很实用的金融消费知识。
国内一些地区电信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特别在高校盛行的“分期乐、人人分期、受学贷”等各类金融校园贷款,由于多种因素,不少学生容易被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盘龙区消费者协会、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部门联合,启动了盘龙区金融消费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的“三进”教育活动。
首次知识讲座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举行,近千名高校学生参与培训。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结合电信诈骗典型案例,讲解了如何预防金融消费陷进、如何保护银行卡使用安全等知识。同学们纷纷表示,从讲座中学到了很多金融消费知识,也增强了相关法律意识。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发放了近千份《我的金融我做主金融消费教育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三进”知识讲座将持续至今年年底,下一步将计划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大家的防范意识。
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光飞表示,通过金融消费教育,可以提高大学生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加大家的风险观念和风险意识,从而避免成为金融欺诈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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