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小学、县城小学、河东中小学、八中,机关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定于5月20日—6月20日在全省开展201x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校、各园要把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重要工作,作为贯彻实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转变家长和社会育儿观念,纠正和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提高规范办园和科学保教质量的重要载体。
二、要广泛宣传。各校可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编印《指南》挂图、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社会宣传;各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活动、半日活动开放、科学育儿知识竞赛、社区讲堂、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科学育儿观念和方法。
三、要精心组织。各校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幼儿园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活动要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确保宣传月活动办出声势、办出特殊、办出水平。
四、加强督查,及时总结。各校在宣传月期间要对本辖区内幼儿园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对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典型。6月18日前,各校要在本辖区内选1所幼儿园开展宣传活动的照片(电子稿)报送我局学前教育股。
五、举办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及召开学前教育工作会议。请乡镇各中心小学派一名分管副校长;县城各小学、河东中小学、八中派一名分管副校长并通知辖区内幼儿园长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于6月3日上午9:00在机关幼儿园举行的全县学前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及6月3日上午10:30在宁中科技楼五楼召开的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各校参加活动会议人员名单于5月30日前发至我局学前教育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