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
为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高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权威性,发挥统一战线智库作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将于 10月 12日至 15日召开第四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工作会议。具体事项 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 年 10月 12日— 15日( 12日报到, 15日返程)
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宾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1号 )
三、主题:以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为指导,提高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权威性,发挥统一战线智库作用。
四、主办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五、参会人员:每个社院 2人,一位分管科研院领导,一位科研管理人员。请于 9月 22日前将参会回执(下附)反馈至电子信箱 fjsy_yjs@163.com,或传真至 0591- 87832480。
六、会议材料:着重就提高科研质量和发挥智库作用进行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准备研讨交流材料,材料题目自拟。请自行印制研讨交流材料 9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同时在 10月 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 sykyc@126.com。
七、联系人:
陆洪斌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党委
0591 - 87805673 13600808022
耿 灏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室
0591 — 87823054 18850376850
于 淼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综合处 010-68706346
杨 林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综合处 010-68706346
附件:参会回执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9月 1日
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副省级城市社会主义学院:
为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提高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权威性,发挥统一战线智库作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将于 10月 12日至 15日召开第四次全国社会主义学院科研工作会议。具体事项 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 年 10月 12日— 15日( 12日报到, 15日返程)
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西湖宾馆(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 11号 )
三、主题:以 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条例》为指导,提高社会主义学院理论研究权威性,发挥统一战线智库作用。
四、主办单位:中央社会主义学院
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
五、参会人员:每个社院 2人,一位分管科研院领导,一位科研管理人员。请于 9月 22日前将参会回执(下附)反馈至电子信箱 fjsy_yjs@163.com,或传真至 0591- 87832480。
六、会议材料:着重就提高科研质量和发挥智库作用进行思考,提出意见建议,准备研讨交流材料,材料题目自拟。请自行印制研讨交流材料 90份,报到时提交会务组,同时在 10月 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电子信箱 sykyc@126.com。
七、联系人:
陆洪斌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党委
0591 - 87805673 13600808022
耿 灏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研究室
0591 — 87823054 18850376850
于 淼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综合处 010-68706346
杨 林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科研部综合处 010-68706346
附件:参会回执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办公室
2015 年 9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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