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建立良好道德规范,构建共有精神家园,选树和宣传一批事迹感染人、品质引领人、精神激励人的基层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凝聚时代正能量,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现就在全镇开展“六个最美”系列评选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发动社会力量找、人民群众评的方式,深入挖掘一批群众身边平凡普通、默默奉献、感动人心的优秀典型,通过先进人物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做幸福玉皇庙的建设者、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为建设四化两型新城镇、打造厚德诚信玉皇庙供强大动力。
二、评选内容、范围、名额和条件
1、评选的内容:
(1)最美基层干部;
(2)最美乡村教师;
(3)最美青少年;
(4)最美家庭;
(5)最美村庄;
(6)最美企业;。
2、评选范围和名额
“最美基层干部”评选范围为:全镇机关干部、教育卫生事业基层干部,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镇推选10名“最美基层干部”。
“最美乡村教师”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农村学校任教5年及以上,现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或任教10年及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在编民办教师。
“最美家庭”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全镇推选10户“最美家庭”。
“最美青少年”评选范围为:全镇所有小学或初中在校学生。全镇推选10名“最美少年”。
“最美乡村”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所有村庄,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几个方面突出,各项工作排在全镇前列,群众认可的`村庄。全镇推选5个“最美乡村”。
最美企业”评选范围为:全镇范围所有企业,对企业规模,成立时间长短,企业类型无限制,全镇推选5个“最美企业”。
3、评选条件
“最美基层干部”评选条件:
(1)作风形象正。带头恪守八项规定、遵守法律、坚守底线,乐于清贫、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能够发挥基层干部压舱石作用,切实体现政府服务人民;
(2)联系群众亲。倾听群众心声,尊重群众意愿,反映群众需求,用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行动架起党群干群“连心桥”;
(3)工作业绩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4)群众口碑好。用自身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事迹感人动人,能够传递当
代基层干部的正能量,能够赢得群众的好口碑。
“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师德高尚;
(2)参评教师的事迹要感人、有代表性,能彰显乡村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当代农村教师扎根农村、默默耕耘的教师风采,学生及家长认可,口碑好,声誉高;
(3)参评教师教育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中等及以上水平。
“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夫妻和睦、孝老爱亲、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事迹突出、精神感人,得到群众普遍赞誉;
(2)家庭环境优美、家居习惯良好、遵守社会公德;
(3)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违反家庭道德的不良行为。
“最美青少年”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向上,有开拓进取心和敢于创新的精神;
(2)遵纪守法,尊师爱老,孝敬父母,与人友善,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心地善良,有道德,有理想;
(3)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勤学习,爱劳动,见义勇为,扶困助贫,有作为,敢作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最美乡村”评选条件:
(1)发展之美:产业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形成“一村一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经济发展速度超过商河县农村平均水平;大力培育新型农民,不断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发展致富能力,劳动力就业充分,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增长幅度超过商河县农村平均水平;现代农业体系健全,推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入社比例年增5%以上。
(2)生活之美:生活宽裕美满,村民安居乐业,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水平超过商河县农村平均水平;公共设施健全,便民服务、商贸等公共服务场所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生活;村庄主要道路硬化,河塘清澈,村落整洁宜居,村庄环境整治成效显著;庭院整洁有序,村民讲究卫生,生活方式文明科学健康。
(3)生态之美:规划布局合理,建筑美观质朴、错落有致,体现地域及传统文化特色;注重生态保护,环保排放达标,有完整规范的自然生态和工农业生产环保措施;绿化美化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节约和保护耕地,村庄与自然环境协调融合、风光优美怡人。
(4)人文之美:乡风淳朴文明,道德风尚良好,邻里关系融洽,村民勤劳善良,热心志愿服务,关爱留守儿童,文明户、文明村创建活动成效明显;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创业致富,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村企、商铺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服务规范。
注意:3年内,凡发生村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刑事案件、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环保污染事件、“黄赌毒”丑恶现象、邪教活动、计划生育未达标等问题的,不得列为推选对象。
“最美企业”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艰苦创业、开拓进取,企业经营业绩显著,在企业改革、企业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和成效;
(2)大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企业科技创新、经济效益突出,企业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年税收总额、年利润总额、年人均利润、年资本积累率等重要经济技术指标有显著提高,为企业、国家、社会做出贡献;
(3)、创建和谐企业,关心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企业安定稳定;履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作用,企业领导班子团结,有较强的凝聚力。
三、评选原则和办法
评选推荐坚持好中选优、公平公正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活动全过程,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先进性。人员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组织推荐人选采取逐级呈报、逐级审核方式,由各部门、办事处、村两委研究确定后上报;个人自荐主要是个人或家庭根据评选条件、范围和对象,通过镇政府网站下载自行填写表格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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