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优美乡复查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复查工作的通知》(生态办函【】30号),省环保厅将于7-8月份开展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复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乡全国环境优美乡复查工作,特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查对象
全乡17个行政村及乡属各部门
二、明确工作要求
(一)农村环境整治
1、村庄、河道、县乡道路卫生要求。根据属地负责原则确定各村卫生实施范围,农村公共场所、县道乡道和村内主要场地要保持整洁,地面无垃圾、污水、污物,特别是本村内的`河道及县乡道路要保持清洁,要有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及垃圾清理转运。村庄内柴火、石块、砖头等杂物需堆放整齐。
2、水库的卫生整治。对于全乡环境整治重点区域王浪水库区块,我乡集中力量对其进行清扫整治,实行专人落实清理制度,由乡水利站站长庞坤龙和祥何办事处主任余启平负责实施。
3、垃圾生态处理。按照“门前三包、统一收集、集中分捡、生态处理”运行机制,以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因地制宜,落实专职卫生保洁人员。保洁员每把垃圾箱中的垃圾统一清运到村口的垃圾分拣场,各村垃圾分拣场要正常投入使用,并进行分类处理,将垃圾分成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对金属类、纸、玻璃、塑料泡沫制品等可回收垃圾由村保洁员变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对秸秆、剩饭剩菜、水果类、家禽粪便等可降解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沤成有机肥料还田,实现循环利用;对渣土、建筑材料等无机垃圾进行就地填埋;对破旧衣服、泡沫等不可回收且难分解垃圾以及废电池、废日光灯等有害垃圾,以村为单位,集中堆放,由乡统一运到县环卫部门处理。垃圾的生态化处理模式不但能使村庄经常保持卫生整洁,而且把堆沤发酵的垃圾进一步开发为有机肥进行还田利用,变废为宝。
4、乡属各部门各自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垃圾清理转运至就近的垃圾分拣场内。
(二)污水处理设施
1、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各村由村巩固成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村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故障,确保能够正常运行。同时,规范植被种植,在设施周围进行杂草清除,使整个设备能够清晰可见。
2、乡级污水处理设施。我乡于投资35万元建成日处理量达100吨的乡镇污水处理站,由乡生态办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乡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操作手册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设备维护,建立规范的运行记录,进行归档。为了使污水处理设施能更好地运行,乡党委政府决定对其进行维修防护。
三、时间要求
6月中旬前各村开展自查;6月中旬至7月中旬各村针对本村存在问题开展整治;7月中旬至8月上旬准备迎检。
四、成立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1、为了切实做好迎接国家级环境优美乡复查工作,我乡特成立了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以及分管副乡长担任。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常态管理,负责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材料和运行记录的准备及建档归档工作,主任由分管副乡长担任,副主任由农办主任担任。
3、各村亦成立相应的迎检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各项指标的整改落实以及配合乡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两委干部或村民代表3至4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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