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模范乡镇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20xx年创建文明模范乡镇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县文明模范乡镇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成功创建文明模范乡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环境、扎实有效地创建活动,完成相关的创建任务。
(二)全面开展文明大讲堂素质教育提升活动。
(三)全面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细胞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院楼、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企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四)建立县乐坝镇志愿者服务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设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硬件建设。
(二)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建好反映工作轨迹的软件资料(含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专题片等)。
(三)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营造好单位的整体形象(已经是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按照相应等级对应打造)。
(四)在镇域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树文明新风”的活动,提升镇域市民的整体素质。
(五)镇创建办起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和协助检查验收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文明模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镇创建办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资料完善、归档及迎检等各项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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