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坏境。
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
1、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2、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3、城区出租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4、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5、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组织领导
成立鼓楼区洪山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方曦镇长任组长,镇党委综治副书记郑丹欢,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张明国,镇党委委员、洪山派出所所长陈秋明任副组长,镇直宣传、教育、综治、安监、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财政、效能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社区分管副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由镇综治办副主任林昌松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收集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综合调研,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及时编发信息,收集整理内业资料,组织督促检查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办公室成员从洪山派出所、镇综治、安监等部门抽调组成,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预防道络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三、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项活动。
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进社区(经合社)、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征文活动。
2、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要在社区内设置一条以上的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洪山派出所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日”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3、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全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4、开展以 “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教育,通过签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等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
5、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镇交通安全宣传日,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
1、在辖区内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档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遵法率要达到90%以上。
2、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3、协调各社区(经合社),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4、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
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1、今年确定的市级督办“黑点”整治项目,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整治的要求,认真落实整治资金、整治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公路交通安全。
3、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对新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特别是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四)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城区交通状况,以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l、整治公交车、出租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乱象和乱鸣嗽叭、行人闯红灯和不走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
2、整治地点以市区重点路口为主,派出所除了日常管理外,每日组织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口交通整治。
3、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4、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予以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5、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6、发动社区、青年志愿者以及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口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五)开展出租车行业专项整治。
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出租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出租车营运秩序。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出租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嗽叭)行为,打击出租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督促出租车企业建立健全出租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出租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每季度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3、定期通报出租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出租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出租车司机队伍管理。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客货运车辆专项整治。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本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
1、督促货站、配载场等货物集散地,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认真研究解决运砂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整治运砂车辆超限超载。
5、严格客运班线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班线不予审批,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6、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7、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四、实施步骤
(一)具体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11月上旬):各社区、各部门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督促整改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1、接受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明察暗访。
2、督察重点:
(l)各社区、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六个专项整治情况。
(2)是否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是否落实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相对集中办公制度、定期召开局际联席会议。
(3)各社区是否以社区(经合社)为单位,聘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
(4)各企事业单位是否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鉴定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
(5)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公路危险路段整治的责任单位是否按照市政府的任务分解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进度。
(6)城乡结合部实地检查:是否存在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车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摩托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
(7)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是否浓厚。
(三)考评阶段(12月中旬至下旬):迎接市安办对我镇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
1、考评对象:各社区、各职能部门及七个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工作组织部署15分、目标完成情况15分、七个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各10分。
(2)考评结果与各单位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低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一票否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专门机构,进行专项部署,签订责任状,实行领导责任制,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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