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方案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
xx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分为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类。
(1)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化、政史、体育。
(2)统一考查科目:地理、生物(初二结业考试)。凡未参加过xx市2011年或2011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必须参加2011年地理、生物统一考查,否则地理、生物成绩计为零分。凡参加过2011年或2011年地理、生物结业考查的学生,不得再参加2011年的地理、生物考查,地理、生物成绩以2011年或2011年的结业考查成绩为准。
(3)考核科目: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综合素质评价。实验操作与信息技术考核由市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分a、b两个等级(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各50分,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a等,59分以下(含59分)为b等,普通高中招收的学生必须达到a等。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具体安排考务工作,其他考核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比例按十教字[2011]21号文件要求进行,由市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省级示范高中招收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必须在2a3b以上(含2a3b)。
2.考试时间:
(1)考试、考查科目的统一考试时间。
(2)体育考试在2011年4月底完成。
(3)考核科目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4月20日前结束。
二、成绩呈现方式
2011年中考成绩以原始分呈现,满分68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理化140分(物理80分、化学60分),政史100分(两科各50分),地生40分(两科各20分),体育考试三个科目共4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10分,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5分,立定跳远15分)。上述考试科目除政史为开卷考试外,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体育为现场测试。
三、考试命题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学科课程课标为依据,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体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评价理念,充分反映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水平。加强试题与社会生活、科技发展、学科发展、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试题要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55-0.60之间,理化和政史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60-0.65之间,地理、生物试题的难度值控制在0.70-0.75之间。各试题的难度要形成合理的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要求的梯度结构;难度较大的试题要体现在课程标准所强调的核心知识和核心能力上。
3.命题要充分发挥各类题型的功能,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主观性试题和客观性试题的'比例要适当,主观性试题要明确规定评分标准,做到答案开放适度,评分容易操作。题量要适中,杜绝设置偏题、怪题,但试题的灵活性要更高。
4.考试内容及要求见《xx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
四、考试管理
1.考试工作方案的制定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命题、制卷、中考成绩发布由市教育局直接负责。考试、考查科目的组织及其各个工作环节(包括考生报名、阅卷、登分、中考成绩合成、查分及其违纪违规查处等)在市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管理并具体组织实施。考试、考查、考核科目及招生涉及到的教育局有关科室、部门和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加强中考网络管理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电子学籍管理平台和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保障。2011年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
五、相关工作
1.中考划线及高中招生工作在市中考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实施。
2. 凡未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一律不发毕业证书。初中毕业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校依据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确定,达到毕业标准的,发给初中毕业证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发给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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