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政务的公开实施的方案

时间:2021-08-31

药监政务的公开实施的方案

  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按照黑龙江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精神,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监督管理,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保证药品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药监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制约,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工作目标

  政务公开工作要同“形象建设工程”相结合,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基本实现:方便群众和管理相对人办事,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监管,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公开内容

  贯彻一个方针。就是以监管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方针。

  发扬一种精神。就是“管好药,为人民”,强化一个理念,就是“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胜于生命,药品监督管理责任重于泰山”。

  树立三个形象。就是依法治药,科学监管,监帮结合,促进发展的系统形象;求实创新、纪律严明、勤政高效、服务热情的机关形象;忠于职守、清正廉明、公平公正、风纪严谨的人员形象,规划方案《药监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坚持五个不变。就是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意识不变;依靠地方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搞好监管的格局不变;服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大局原则不变;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一方百姓吃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使命不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标不变。

  监管向社会公开做到八个统一。就是统一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精神和理念;统一宣传口号;统一标识;统一领导接待日;统一药品监督举报电话;统一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统一廉政执法准则和工作人员守则;统一药品质量宣传日和假劣药品集中销毁日,即9月15日、6月25日。

  四个规范。就是公开系统行为规范,公开系统工作规范,公开机关服务规范,公开执法监督规范。

  四个公开。就是股室审批项目职能公开,审批项目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办事人员身份公开。

  四个承诺。就是审批时限承诺,行政处罚承诺,工作效率承诺,优质服务承诺。

  对执法人员规定了“五不准”即:不准接受被监管企业吃请,不准酒后上岗执法,不准不出示证件执法,不准一人执法和不准以职务之便勒卡监管相对人。

  对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免及人事调动,机关其他福利待遇等。

  为了便于人民群众监督,畅通举报渠道,我们聘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管相对人21名同志为药品监督员,对药品监督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外,还积极鼓励、支持对假劣药品和违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举报,向社会承诺举报保密,保护举报人及公布函投递办法,举报电话等措施。对于举报的案件做到有举必查,查必有回音,调动了群众举报积极性,举报电话:7782343。

  四、保障措施

  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摆上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加强和完善全省药品监管组织体系的奠基工程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责任制,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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