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考评考核信息宣传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31

乡镇考评考核信息宣传工作方案范文

  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高质量完成好县委信息、县政府信息、组工信息、上级各项专题活动及全镇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信息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评考核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报道及时、信息真实、大事必报。文字信息字数在400字以上,图片、视频信息的字数在200字以上。

  内容题材主要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新鲜事物新观念;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安全维稳,转变干部作风等中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与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思考与探索,人生感悟,乡村见闻,学习活动等与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人事物。

  凡上报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撰稿人亲笔签名,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签名不齐全的信息,任何人不得通过党政网、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擅自报送。审批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复核由各办公室(所、中心)主任负责,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校稿上报统计存档由党政办邓雪、谢颖具体负责。重大事项和上级约稿信息,由党委政府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审批表样式见附件一。党政办每月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二、考核办法

  凡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被视为已被镇级采用,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不计入信息完成数。除“走建惠”专题外,个人完成的篇数,同时计入所在办公室(但不得同时计入两个办公室)。凡被上级采用的信息(报道),由本人或党政办及时提供有效依据,并登记入台账,无法提供有效依据,视为未被上级采用。被上级采用奖励,归个人,不再重复奖励所在办公室。

  各办公室(所、中心)按月分解任务,每少于2条扣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津贴(奖金)各30元。

  截止2013年12月30日,报送信息少于的2条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扣本人本年度工作津贴(绩效工资)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报送信息少于2条的大学生村干部,扣本人本年度奖励性生活补贴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

  各村(居)委会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4条,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少1条扣年度党建工作考核0.2分(综合得分)。具体任务见附件二。

  建立宣传信息管理台账,由各办公室和党政办分别管理,具体见附件三。

  三、约稿及专题信息

  凡上级约稿信息、专题信息,必须按时按量报送,并在标题前注明“某某约稿信息”、“某某专题信息”,不报或迟报,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考核扣分的,扣所在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和相关工作责任人本人本年工作津贴(绩效工资)各200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励措施

  信息被县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0元,被省级及以上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

  大学生服务中心按月分解完成任务,年度奖中心工作经费600元。

  五、其他事项

  考核从2013年5月1日起执行,年终兑现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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