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年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进一步激发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工作热情,促进全市会计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双提高,全面提升企事业单位整体管理水平,杜绝两套账、做假的账、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举办“会计信息质量年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会计管理水平,强化财务内控管理,促进会计信息质量的大提高。
二、目标要求
充分发挥会计信息质量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规范会计秩序,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促进财政增收,在全市会计行业营造文明守纪、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自2017年3月起贯穿整个年度,分宣传发动、学习培训、自查自纠、检查整改、考核验收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坚持教育指导为先的理念,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基层财政网等网络发布以“学《会计法》《税收法》《预算法》“三法”,促进全市会计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双提高”为主题的倡议书,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会计人员诚信教育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财会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诚信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会计队伍。
(二)学习培训阶段(2017年4月1日至5月31日)。
要求广大会计从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此期间,我们将举办“诚信会计征文比赛”、《会计法》《税法》《预算法》“三法”知识竞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新准则专项培训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调动会计人员学习积极性,提高会计人员法律意识,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的账”的思想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活动中表现优秀的会计从业人员予以表彰。
(三)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要求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根据“三法”知识学习,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检查整改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31日)。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全市财税执法大检查活动,对各单位会计入职资质情况,会计信息质量状况、单位完税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单位及时整改,以达到提高工作质量,降低财务风险,促进全市财政增收的目的。
(五)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将“会计信息质量年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全年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镇(街、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加大违纪行为的惩戒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达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
四、组织领导
“会计信息质量年活动”是针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规模以上企业的会计从业人员开展的'一次抓学习、促提高活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本活动的整体推进,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密市财政局,具体负责活动开展、部署、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参与、带头配合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好模范示范作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市属规模以上企业工作由市经信局统一管辖,各镇(街、区)财政所负责管辖本地区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的活动开展工作。对于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镇(街、区),在年底综合考评中给予加分。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36-259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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