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销售奖励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房产销售奖励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 总则:
为了更好达到销售目标,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按劳取酬的薪金制度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XXXX房地产经纪公司各项目组项目在职销售人员。
本办法共分为两章。分别为:基本佣金提成办法、惩罚办法、特殊贡献奖励办法以及其他奖励办法。
二、 概念:
1、 基本佣金:为销售人员在完成销售部规定任务额及超出部分应得薪酬。
2、 特殊贡献:为销售部在职人员对本岗位或部门特定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经公司及部门评议,所给予的一定数额物质奖励。
3、 其他奖励:为公司临时性或不定期下发任务,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根据该任务奖励办法给予的薪酬。
第一章 基本佣金提成办法
一、 基本任务额
基本任务额是销售部根据项目开发进程、施工进度及销售部销售计划。对年度销售计划进行月度任务分解后,下达给销售人员的基本销售任务。
二、 基本提成比例:0.2%(此比例适用于完成销售基本任务额80%及以上销售人员。)
三、 销售提成奖惩性规定:
1、 月销售总额未达到基本任务额80%:0.15%;
2、 月销售总额达到80%至120%:0.2%;
3、 月销售总额超过120%至150%:0.22%;
4、 月销售总额超过150%至200%:0.25%;
5、 月销售总额超过200%:0.3%。
四、 佣金结算规定:
1、 按揭贷款销售计入当月销售业绩,但不计入佣金。佣金结算时间为银行将贷款打入房地产公司帐户当月。
2、 分期付款销售全额计入当月销售业绩,但佣金依据付款比例的80%结算。结余佣金结算时间为业主结算全部房款当月。
3、 每月28日前完成交易,销售额计入当月销售业绩及佣金,28日及以后计入下月。
4、 销售人员离职未按规定提前预告者,离职当月及前一月销售佣金不予结算。
5、 佣金发放日期为每月20日。
6、 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基本任务额80%以上者,停发第三个月佣金。
7、 已结算佣金销售额,在出现退房、变更等情况下,在退房、变更当月佣金中扣除前者已提佣金。
第二章 惩罚办法
一、 基本规定:
1、 基本任务:销售业绩达到基本任务额80%及以上;
2、 考核期:每三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二、 惩罚办法:
1、 置业顾问未完成当月基本任务,当月根据完成基本任务额比例发放工资;(最低发放工资总额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规定。)
2、 置业顾问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务者辞退;
3、 销售主管未完成所在销售部当月基本任务,当月根据完成基本任务额比例加发放工资;(最低发放工资总额不低于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规定。)
4、 销售主管连续两个考核期未完成基本任务者降职为置业顾问;
第三章 特殊贡献奖励办法
一、 销售奖励:
1、 月销售总额超过150%至200%:当月加发基本薪金50%;
2、 月销售总额超过200%:当月加发一个月基本薪金,享受4天带薪假;
3、 年度销售总额超过个人当年总任务额180%:年终奖励总销售额0.05%;
4、 年度销售冠军:奖励5000元,给15天带薪假。
二、 贡献奖励:
1、 销售人员针对销售推广方案、广告推广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及销售部审议采纳,并在工作实施中获得成功及收益。一次性奖励500至1500元。
2、 销售人员针对公司管理及运营中提出合理化改进方案,经公司审议并采纳。一次性奖励500元。
3、 其他根据具体情况及公司有关决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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