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建设考核的方案
一、学校要成立考评组,人员组成::
(1)教师考核组,教职工大会公开选举产生,占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2)家长考评组,由所任班级的3—5名学生家长代表组成,随机抽签产生。
(3 )学校考核组,教师代表与学校班子成员组成。
二、考评分的计算:教师的考评分,由教师考核组、家长考评组、学校考核组三个层面的考评得分按规定比例累加后计出,综合分为100分, 教师考核分按30%计,家长代表考评分按30%计,学校考核分按40%计。
三、师德考核结果具体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凡教职工出现以下八种不良行为之一,一经查实,其该学期的`师德考核即定为不合格:
(1)参与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活动的;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擅自停课、空课,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造成学生辍学的;
(3)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索要或变相索要学生、家长财物的;
(4)搞有偿家教或自行组织举办收费性培训班、辅导班的;
(5)因擅自离岗或工作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6)学期内累计旷工达到5天及5天以上的;
(7)教学极不负责任,家长反映强烈的;
(8)在值班中,出现安全事故的;
五、建立师德建设奖惩、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弘扬正气,培育典型,树立榜样,严格惩治师德不良行为,强化队伍管理,提高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赞誉度,学校每学期教师绩效考核时,将认真开展一次师德考评活动。凡师德考评为“不合格”等次的教职工,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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