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根据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部署,按照市综管办关于全面推进楼栋长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办认真落实推进我区楼栋长工作,巩固楼栋长自治组织建设,强化楼栋长工作职责,并结合我区物业管理创新工作,推动楼栋长在城区依法治理中履行主体责任,促进楼栋长制建设在新形势下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 楼栋长队伍建设情况
目前,我区共配备楼栋长 7912 人,其中,城中村楼长 3556人。我办重点推进城中村楼栋长制管理工作,全区成立了 10 个楼长联合会,有 28 个城中村楼长服务站。根据各街道楼长联合会章程,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是楼长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对该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二、楼栋长工作开展情况
(一) 大力加强岗位培训,提高楼长业务素质,更好地承担起楼长职责。
1、 组织参加全市楼栋长代表培训班。2017 年 8 月 24 日,市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举办了第一期“楼栋长代表培训班”,我区积极组织辖区十个街道共 49 名楼栋长代表参加培训。
2、开展两期全区楼长代表业务培训。我办于11月底12月初分别举办了两期罗湖区楼栋长代表业务培训,共培训楼长代表360 人,并分别邀请了市综管办、区公安分局以及罗湖消防大队的老师为学员授课。培训有利于学员深入理解楼栋长工作职责,明确楼栋长为消防义务兵的义务,强调了加强学习自救知识和火灾防范的意识,有利于提高楼栋长的工作水平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楼长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
3、各街道陆续召开楼长会议及培训。笋岗街道、翠竹街道、清水河街道分别依托社区工作站的平台,联合社区警务室举办楼长培训交流会,共有 230 多名楼长参加,主要解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做好依法自主申报,协助网格员开展居住人员信息登记,增强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责任意识,鼓励楼长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共同创建和谐平安社区。
(二)规范楼长组织管理,按时按季报送数据,认真开展百优楼长评选。
1、沟通协调确保楼长联合会运转。
(1)2017年8月,东湖街道的楼长工作人员发现东湖楼长联合会被罗湖区民政局拟列入《罗湖区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区综管办随即与区民政局进行沟通核实。经了解,我区共有东湖、东门、桂园、翠竹、黄贝五个楼长联合会被罗湖区民政局拟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我办立即通知有关街道,严格按照罗湖区民政局的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反复沟通协调,避免了有关街道楼长联合会被列入异常名录。目前,我区十个楼长联合会运行正常。
(2)2017年8月29日,莲塘街道的楼长工作人员反映接到不明人士来电自称罗湖区某部门,要求网上填报楼长联合会账号等内部信息。为安全起见,区综管办立即通知罗湖区十个楼长联合会,要求楼长工作人员收到类似电话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不得随意透露楼长联合会帐号等内部信息,避免辖区楼长代表隐私泄漏。
2、认真开展百优楼长评选工作。
根据《深圳市关于开展全市第二届百优网格员百优楼长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 深网格办【2017】13 号)文件精神,我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评选条件审核各街道报送的评审材料,共推选出罗湖区 10 名优秀楼长。
3、按时完成季度楼长数据报送。
按照市综管办工作要求,每季度按时填报《深圳市网格管理系统出租屋综管机制建设情况统计表》中楼长制建设统计报表,确保与市综管办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三)依托创新物业管理,张贴信息公示栏,实现楼栋长与物业紧密捆绑。
今年,为瞄准物业管理工作全国一流水准,罗湖区全面实施创新物业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改革,通过督导、通报、排名、奖惩等措施促使物业公司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治安防范,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目前,我区有1127物业小区正在积极推广物业管理创新工作,小区配物管信息员,将物管信息员吸纳进楼栋长队伍。按照市综治工作要求,联合公安部门指导各街道督促物业小区张贴社区服务人员信息公示栏,向居民公开楼栋长、社区民警、网格员、社区工作站人员、管理处联络员的照片和联系电话(手机)。
三、楼栋长工作具体措施
(一)交流平台网络化。东湖街道通过组建“东湖楼长”QQ与微信工作,把社区网格员和楼栋长纳入同一工作平台,楼栋长们通过交流分享工作心得,遇到实际问题时,社区网格员可以立即帮助和指导,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队伍管理规范化。东门街道对楼栋长队伍的管理。楼栋长均由公安机关和街道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核准备案,统一颁发《上岗证》和工作标牌,对选定的楼(栋)长,以社区为单位,统一建立楼(栋)长名册台帐,包括姓名、籍贯、年龄、性别、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从事职业等内容。同时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手段,建立楼(栋)长短信平台和 QQ 工作以群,保持通讯畅通,信息交换及时准确。另外,东门街道完善楼栋长工作机制、定期考评。按网格划分管理,由辖区干警和网格员分片包干,指导楼(栋)长履行职责。网格员每周至少到管辖楼栋巡查走访一次,检查楼(栋)长履行职责情况,以片区为单位,建立楼(栋)长工作例会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三)制定信息报送奖励政策。翠竹街道制定了楼栋长奖励政策,对于主动报送人口信息的楼栋长给予每条 3 元的奖励,发现并反馈出租屋隐患问题的楼栋长给予 50 到 100 元的奖励等。
四、楼栋长工作存在问题
1、市民普遍接受劳动应当有报酬的观念,楼栋长的工作有责任有义务,激励奖励少,造成楼栋长工作没有动力,而个人奖励发放又受到政府体制、审计制度的制约。
2、楼长联合会是社会自治组织,严格遵守法人财务审计制度,按要求应有专业财务人员,而楼长联合会工作人员都属义务工作者并非专业专职人员,政府向楼长联合会购买服务本是很好的民生项目,但资金缺乏监管,较难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