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XX区经信委根据《关于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XX[2017]15号)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专项工作,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自7月15日以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生产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安全生产大检查,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通过“百日除患铸安”行动,改善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完善了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了企业管理层及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素质,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呈现稳定好转的态势。

经信委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的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工作

  按照区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XX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的通知》(XX[2017]8号)和《关于集中开展“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XX[2017]15号)要求,XX区经信委先后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部署矿山企业 “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明确治理工作目标、治理责任和工作措施,并结合我区生产矿山实际制定了《关于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的通知》(义经信[2017]178号),及时将方案印发到各矿山企业,督促矿山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矿山 “百日隐患铸安”工作。

  二、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一)指导、督促“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指导全区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各自矿山实际制定具体“百日除患铸安”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建立“三清单”;督促矿山属地乡镇政府认真落实“百日除患铸安”主体责任。

  (二)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我委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区生产矿山开展了专项检查。7月份以来,我委共检查矿山企业60余家(矿)次,下达XX市XX区非煤矿山百日除患铸安大检查“问题清单”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笔录”39份(与市经信委专家联系企业活动共同开展11份),查找出问题和隐患189条。目前,问题和隐患已经整改完成156条,隐患整改率达82.5%。其他未整改隐患正在整改中。

  (三)抽查和督查。一是采用重点抽查形式对矿山 “百日隐患铸安”工作开展督促落实。特别是对“百日除患铸安”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清单,督促整改消案。从督查情况看,我区非煤矿山企业均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成立了组织,制定了方案,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通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对区领导带队督查发现安徽牛山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采场顶底板边坡参数未对照设计进行整治和规范等”3条隐患和XX上峰水泥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仍存在“东采场边坡浮石较多未及时清理”等3条隐患,责令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到位。2家企业已经完成上述6条隐患整改,并通过检查复核。三是根据区安委会XX[2017]15号要求牵头并聘请专家采取点、面结合方式,通过查企业现场、查主管部门和企业台帐对区住建局、交通局、安监局和顺安镇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发现问题进行了梳理共计18条,并以《XX区百日除患铸安第二督查组督查情况的汇报》(义经信[2017]222号)及时上报区安委办,由区安委会统一下达了督查问题的通报。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百日除患铸安”专项行动台帐建立不规范,问题、责任与整改三张清单不全,以日常安全检查替代“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检查;二是部分企业受复工时间较晚影响,百日除患专项行动滞后(如叶湖铁矿等)。

  四、下步工作举措

  1.按照隐患闭环管理要求,继续做好矿山隐患整改消案工作,确保隐患整改消案率达到100%;

  2.巩固提升,完善机制。对重点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督查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进一步巩固各项专项行动成果;并结合市经信委专家联系矿山和我区组织专家会诊制度推进“六项机制”工作的落实;

  3.切实抓好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矿山关闭退出,确保实现年度矿山安全和矿山关闭工作目标

  XX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