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2014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文件要求,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一级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针对传染病疫情控制、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工作、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等.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五师双河市埃博拉出血热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结合《五师2014年度卫生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计划》,认真有序的开展了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疫苗流通和疫苗接种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根据工作计划,我所对辖区内的3家团级cdc、1家一级医院开展的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
检查结果:各预防接种单位均依法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合法的预防接种诊疗科目.接种人员在2013年接受五师卫生局的集中培训,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一二类疫苗统一由第五师cdc统一购进并分发到各团cdc.各团cdc应向师cdc索要各类疫苗的相关证明文件及资质等.各接种单位在预防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主动进行接种前家长的告知和询问工作;各接种单位有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辖区内共上报一般不良反应4例,无异常反应及疑似异常反应发生;团场医院不在进行疫苗接种工作.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比较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进行传染病的上报与自查工作,网络直报运行正常,都设有疫情登记本.医疗机构都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疫情管理制度,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有疫情报告、咨询电话.
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1)部分医疗机构门诊日志项目登记不全或登记空白传染病登记本登记不完整,存在传染病迟报的隐患.
(2)未切实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工作.
(3)针对埃博拉出血热疫情,防范和应对不足.
(4)依法开展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制度未切实执行等.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对辖区内4家医院,3家其他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设置负责消毒管理工作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应制定并落实有关消毒和院感的规章制度.一级医院基本上有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大部分一级医院设置了消毒产品的进货验收制度,明确责任验收科室,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许可证.主要抽查的消毒产品有康健戊二醛消毒剂、艾邸逊皮肤消毒液、艾邸逊75%酒精消毒液、丹尼尔外科手消毒液、1%活力碘消毒液、3%过氧化氢消毒液、艾邸逊碘伏消毒液、龙河牌消毒片等.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供应室存在消毒项目登记不全的现象,一些消毒物品名称、消毒方法、消毒时间没有明确登记.医疗机构的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存在物体表面消毒登记项目不全的问题,如缺少消毒液名称、浓度及消毒方法、时间等项目.
(2)个别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的消毒隔离培训不到位.
(3)索证意识不强,不知道消毒产品应索哪些证件,导致索证不全.
(4)供货机构不主动提供相关产品合法合格证明文件.(4)无相关检测经费,辖区未开展消毒产品检测.
四、医疗废物监督管理情况
5月、10月对辖区内4家一级医院、4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医院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组织.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确定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组成.
存在主要问题:
(1)部分医疗单位对医疗废弃物管理不到位,医疗废物未进行分类存放,注射室医疗废物收集桶(袋)没有或未设立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的工具未进行消毒与登记工作.
(2)医院检验科高危的医疗废物未经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直接焚烧.
(3)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医疗机构未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
五、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情况
辖区团场医院检验科应属于一级实验室,目前未见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各实验室明显位置标示符合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各级医院有生物安全制度.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
(一)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制度和传染病疫情控制等工作的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人.
(二)做好人员培训工作.特别是要求医院加强连队卫生人员及个体诊所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学习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规范,提高医护人员素质.
(三)提高对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反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求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医疗机校验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提高医疗机构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完善我辖区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五师卫生局驻团场第一卫生监督所
二零xx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