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市文明单位和谐校园中期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31

  一、创建基础

  我校建于1954年,学校原址在娄山关路上,2004年10月,按照区委、区政府"拓展虹桥功能、落实科教兴区"的整体规划,在校庆50周年之即整体搬迁入位于天中路的新校舍。新的山天中学占地72亩,有行政楼、教学楼、住宿楼、艺体馆,建筑面积3324万平方米,拥有400米标准跑道的运动场,硬件设施设备先进、齐全。新校园传承了绿色花园式单位的特色,学校环境怡人,绿树撑天、芳草如茵,绿化率36.4%。学校既显严肃、严谨的学习氛围,又有令人心旷神怡的生活氛围;既有造型别致的现代化的教学楼,动感气派的体育馆,开阔平整的操场,又有亭台楼阁、小桥流水,校园里充满了浓郁的春的气息。学校现有教工130人,其中中高级教师已超教师数的85%,拥有区学科带头人4名,区希望奖获得者2人,青年骨干教师18人。学校现有高中30个教学班,学生近1400名,师生的综合素质良好,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半个世纪以来,在历届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历任领导、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代代的山天人秉承了“为人朴实、为学扎实、为事踏实”的办学传统和“崇德立志,务实创新”的坚实校训以及"积极、文明、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我们以全面提升师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为核心,以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为重点,积极营造了一个绿化、美化、净化、人文化的和谐文明校园,取得了一定的办学成效。目前,学校是长宁区首批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也是上海市首批生命教育试点校之一,学校曾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体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市艺术特色学校、市花园式单位和上海市体育传统学校,射击、射箭国家奥运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在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又连年荣获了区文明单位、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区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区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认识

  近年来,我们以创建上海市文明单位为目标,注重学校教育品牌的凝练。在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小组领导下,党政工形成合力,齐抓共建共管,扎实有效开展创建活动。我们深刻地意识到:依法治校是重点,以德立校是根本,优师兴校是关键,科研强校是动力,文明建校是基础。在推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我们紧密结合学校新三年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全体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把山天中学建设成为德高人和、质优境美、特色鲜明、师生和谐的上海市文明单位。

  发展学校是每一任学校领导的不懈追求,在创建文明单位(和谐校园)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平等与公正性,努力把将柔性的“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融入理性的管理中。学校的办学目标,校长的办学思想,都要通过管理来得以实施,使大家形成一种自觉的行为,校内各级各类干部讲大局,谋发展,积极做好工作。我们以师生发展为本,形成一个民主的、和谐的,尊重人、理解人、信任人、激励人的工作机制与氛围。我们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各部门间、部门内部间的力量整合,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事往一处做,使学校发展的办学理念逐步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使教职工的注意力转移到学校的办学目标、德育的实效、教学的质量,师生的发展这样的核心问题上来。在校内积极营造顾全大局讲团结、敬业高效讲质量、人人为校作贡献的氛围,赋予学校文化新的内涵,使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青少年品德教育都能落到实处。党政工同心同德同力把创文明单位、建文明组室、做文明教工(学生)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积极推进了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

  三、创建活动的丰富实践和生动开展

  2007年以来,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以“高中生命教育的实践研究”为主抓手,学校党政工从不同的角度关注教职员工的专业发展,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自主发展。学校有计划进行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和多样文体活动以及党团员的专题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学校坚持数年开展教职员工的“三优”的评选以及“天中杯”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的评优活动。党政工深入开展凝聚力的建设工程,组织教职员工的校本培训和学习考察等活动,在学校每年举办的艺术节、科技节、外语节、体育节、社团节等校园文化活动中精心组织教工共同参与,让师生从中体验文明与快乐,不仅增强了师生的友情,也激发了师生的生命活力。

  以德立校,营造文化

  我们落实市教委和区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师德守则,秉承山天人的“为人、为学、为事”的三实作风,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用山天人应有的五种精神(爱生育人的敬业精神、忠于事业的奉献精神、勤奋踏实的实干精神、团结奋进的协作精神、不断开拓的创新精神)来严格要求教工,对事业有责任、对学习有追求。使教职员工的道德、专业和文明素养都有提高。学校教工团结协作,围绕工作总目标,贯彻《两纲精神》加强学科德育研究,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