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习近**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裕安区卫计委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统筹卫生资源,着力解决健康扶贫问题。
一、基本情况
裕安区是农业大区,总人口101万人,总贫困人口8.5万人,因病致贫1.9万人,占全区贫困人口的22.52%。根据安排,我区开展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调查,6月27日按规定统一上传国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信息系统。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裕安区“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工作会议,成立以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工作领导组,各乡镇街也成立相应的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出台《裕安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调查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责任落实。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和新闻宣传活动。加强对健康脱贫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在全区营造实施健康脱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将健康扶贫纳入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管理,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二是加强贫困人口疾病筛查。开展上消化道癌症筛查,在韩摆渡镇完成普通筛查750例,随访复查14例,其中普通筛查检出阳性病例11人,检出率1.47%,染色730人,染色率97.3%;贫困人口重性精神病,患者检出率4.77‰,管理率89.66%,规范管理率61.5%,服药率 67.29%,规律服药率55.79% ,居家患者稳定率72.19%。进一步完善肿瘤监测系统,提高监测质量,对筛查出来的贫困人口恶性肿瘤患者先进行登记报告再进行合理诊治。同时加强贫困人口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
三是分级诊疗有序实施。2016年3月1日,《裕安区住院病人分级诊疗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对因病致贫重点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需要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白血病患者、脑瘫康复治疗患者等在同一医院多次住院治疗的,只设一次起付线。对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为50%。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每季度或每年累积进行补偿。
四是启动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裕安区家庭医生签约方案已经制定,从9月1日正式启动。签约服务的重点对象是主要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尤其是高血压,糖尿病,脑中风康复期,腰椎颈椎退行性疾病等)、精神病在家康复者、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长期卧床者等。签约设置初级包、中级包和高级包,每种服务包除去医保补偿金、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和实行打包服务减免金额,个人自付费用很低,大大减轻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
五是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截止今年上半年,办理结婚8490人,已经有7682人开展了婚前健康检查,婚检率90.48%;怀孕夫妇6856对,领取叶酸片的夫妇有4820人,完成率70.3%。加强贫困人口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对怀孕中具有风险的人群全部纳入区妇幼保健。
六是加大医疗卫生基础建设。苏埠、独山、新安、徐集、城南、丁集六所中心卫生院争创省二级医院,按要求改建、扩建村卫生室,力争达到省规定标准。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和群众满意的村卫生室,切实提高群众看病的满意度。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身患大病致贫的多,一次性需要支付大额医药费用的家庭较多。二是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的多,大部分人群是五保户、低保户、特殊困难户。三是身患特殊慢性疾病致贫的多,需长期服药,高昂的医疗费用导致家庭贫困。四是重度残疾致贫的多。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落实扶贫资金,实施精准投入。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将扶贫培训、社会帮扶等扶贫项目精准扶贫到贫困户。开展贫困户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贫困户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等。通过各种扶贫培训,使贫困户劳动力掌握种植养殖技术和外出务工技能,以提高贫困户劳动力生产技能达到增加贫困户经济收入的目的,为贫困户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是落实帮扶方式,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完成对贫困户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按照“一户一法”的要求,逐户制定帮扶计划,明确挂牌帮扶责任人,确定具体的帮扶任务、标准、措施和时间节点,做到“一家一户调研摸底、一家一户一本台帐、一家一户一个扶贫计划、一家一户结对帮扶、一家一户回头跟踪扶贫效果”,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贫困户应扶尽扶,
三是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制定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确定贫困人口慢性病和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行贫困人口区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等“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
为认真做好健康脱贫工作,市卫计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部署要求,把健康脱贫工作纳入2016年度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全面深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进展情况
(一)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开展签约服务。5月4日,市卫计委发文布置各县(市、区)为辖区内农村贫困人口开展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同时,免费为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完成12万余人签约服务,此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7月6日-7日,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现场会在定远县召开。
(二)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调查。5月26日,市卫计委召开了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调查工作启动会,到6月底,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共调查建档立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农村贫困人口82713人。内容涵盖疾病诊断名称、确诊日期、确诊机构、医疗总费用、新农合报销金额、大病保险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自付金额及诊疗结果等11大项。此数据已录入系统并上传至国家卫计委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管理数据库,为下一步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决策依据。7月上旬,我委又成立两个组,分别对定远、凤阳、明光、全椒、来安五个县进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数据精准,分类精细。
(三)印发《滁州市健康脱贫行动计划》。我委7月底前出台该计划,主要从“医疗保障、大病救治、疾病防控和能力提升”等四个方面精准施策,让贫困人群“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少生病”。目标是到2017年,我市县域内就诊率力争达到90%;到2020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根据健康脱贫计划,全市已实行贫困人口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和免住院门槛费制度,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参合农民出现大病情况,在新农合报销后,如果个人自付部分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0.5万元),即可再次申请大病保险补偿,补偿比例为60%-90%不等。按照文件要求,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在县、市、省域内就诊的个人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O.5万元、l万元,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四)印发《滁州市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代市政府拟定了《滁州市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由市政府于9月28日正式发文,明确了相关医疗兜底政策。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并明确健全了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健康脱贫工作取得实效。
(五)综合医保政策落实。市财政拿出1044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医疗兜底保障,分配到各县、市并要求县级财政拿出配套资金,确保医疗兜底工作顺利开展。11月10日,全市有扶贫任务的县全部完成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系统改造并投入使用,截至12月底已进行结报4811人。
(六)宣传工作。安徽日报、人民网、安徽省卫计委网站等刊登了我市健康脱贫工作做法及典型案例共20余篇,市扶贫办简报、市委办信息刊登了市卫计委健康脱贫工作做法及成效。
(七)强化基层基础,提升健康脱贫能力和水平。一是强化项目建设。目前全市开工新建基层医疗卫生项目68个(完工项目51个),共投入约1亿元。二是强化人员培养。今年选送30名医生参加省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为基层培养医疗骨干;组织20名城市医生参加全科医生代教培训,为基层储备医学老师。开展定向招生工作,为定远县、南谯区争取了10个名额,为乡镇医院储备医学人才。三是开展医学技能比武。在开展继续教育、以会代训和乡镇(社区)医疗骨干培训基础上,我们又联合市总工会、市妇联组织全市117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开展业务技能比武,以此推动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八)督导工作。10月9日至10日,对全市各地的健康脱贫工程相关文件出台、贫困人口医疗优惠政策实施、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建立、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健康脱贫活动开展及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进一步了解到各县(市、区)健康脱贫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贫困人口“三个一”工作顺利完成。12月28至29日,参与市扶贫办组织的包括健康脱贫工程在内的滁州市脱贫攻坚“查、看”工作,对全市健康脱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病致贫、返贫原因复杂。有的农村家庭多人同时生重病,抵御疾病等意外风险能力低,患者大病外转率高,有的甚至听信网上虚假医疗信息,存在病急乱投医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卫计委要求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健康脱贫工作,将健康脱贫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责任,全力推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将继续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健康脱贫工程及各项政策措施与工作成效,使健康脱贫工作成为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自觉行动,努力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和健康脱贫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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