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科学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坚决贯彻落实我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全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完成了上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1-6月份,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完成 亿元,其中:地
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增长 %;非税收入完成 万元,非税比重为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增长 %;地税部门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增长 %;财政部门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增长 %。
(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6月份,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增长x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国防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教育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医疗卫生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环境保护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
(三)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6月份,基金收入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基金
支出完成 万元,占预算的 %。
二、上半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科学征管体系,多措并举做大财政“蛋糕”。
我们始终坚持把收入组织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努力克服经济下滑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影响,全力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每月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对税源大户进行重点监控、直接调度,每月发布纳税50强企业排行榜,并通过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予以通报,牢牢把握财税工作主动权;坚持抓大控中不放小,扎实推进地方税收保障和税源调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加大涉税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利用力度,先后印发《邹城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煤炭行业税收实行专业化管理的通知》,对煤炭行业和房地产行业等重点税源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管理,对煤炭运输、个体税收等零星税收实行专项治理。截止5月31日,通过综合治理共查补入库税款 万元。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落实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非税收入征管情况摸底调查,突出依法征收、源头控收、以票管收、预算管理工作思路,努力实现应收尽收。扎实开展拖欠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集中清理,落实拖欠“两费”征收计划 万元,实际入库 万元,上半年共征收各类非税收入 万元。三是突出强化对上争取工作。认真研究国家产业、财政政策,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和资金投向,成立对上争取办公室,全力配合全市对上争取工作开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项目包装策划,科学制定对上争取整体方案和应对措施,增强针对性,提高成功率。安排专项经费 万元,支持各部门成立专门班子,落实专人跑省进京,靠上开展工作,全力为邹城事业发展争取更多资金政策支持。
(二)坚持保民生保重点,科学统筹各项财政支出。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 万元,增长 %,财政支出始终坚持有保有压,严控行政运行成本的同时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和民生事业支出。一是大力扶持企业发展。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对接支持 发展等方面优惠政策,加强骨干财源建设;支持担保公司健康发展,拨付 等三家担保公司扶持资金 万元,争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拨付 等 家企业各类扶持资金 万元,为 户微型企业补助注册资本金 万元,用好中小企业续贷过桥周转金,先后为 等三家企业
发放周转金 万元,有力促进了我市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三农”投入力度逐步加大。加强项目库建设,重新分类整理全市农业项目,拓宽申报渠道和资金来源,对有潜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申报,1-6月份,争取各级专项资金 万元用于农业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方面;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拨付 食品 万元, 农业开发 万元;大力发展大樱桃、核桃、大棚蔬菜、食用菌等传统农业项目,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对农产品质量示范区的扶持力度,积极进行农业技术的推广,着力提升我市农业整体发展水平;健全动植物疫情灾害预警防控体系,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累计共拨付疫苗购置、农业生产救灾、动植物疫病和有害生物防治专项资金 万元;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落实各级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加大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扶持力度,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规范管理年活动,1-6月份共完成奖补项目 个,申请奖补资金 万元;发放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资金 万元,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下降,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自4月起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6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700元提高到2400元,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100,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认真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从6月份起,为全市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全面落实就业促进政策,拨付资金 万元面向全市提供公益性岗位1000个,筹措资金 万元,继续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1-6月份共为 名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担保贷款业务,大力加强就业培训,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拨付资金328万元,累计培训农作物植保员、电焊工、家政服务等工种7587人次,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推开,将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5元,1-6月,拨付资金4680万元,确保全市13.5万余名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及时足额领取到基础养老金;稳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40元。拨付资金130万元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预拨资金300万元,大力支持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370处标准化村卫生室4月份起将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三)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持续增加教育投入,全力保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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