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局党组和市场处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科室和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我们租赁科的全体同志团结一心、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广泛调查摸底
根据建设部第42号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我们会同一科及时完善了《辽源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声势。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深入、广泛宣传法规;二是发动各网点协管员深入各单位、小区、工地、出租房流动人口聚居点,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利用设点宣传、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出版报、墙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同时,为确保住宅租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小区出租情况的调查摸底,与物业公司、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协同配合,及时掌握出租房屋的分布情况,抓住主要的流动人口聚居点开展上门检查、ban证工作。
二、加大力度,全面规范管理
在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中,我们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出租房屋管理制度,严格出租房屋审批程序。一是加大基础管理的力度。主要是抓基础工作(比如各种帐册、档案等等)、考核制度和登记备案,通过规范管理、严格考核,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业户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我们通过租赁双方订立合同、登记、交费后,规定出租屋业主经过短训方能领证,同时才允许装订出租房屋标志牌,实行凭牌出租,无牌不得营业出租。一旦房屋出租,必须装钉上标志牌,而且出租房屋业主必须备有一本外来租住人员登记簿,掌握租房人员的基本情况。全年共登记备案126户;二是加大规费征缴的力度。把规费征缴作为重要工作,全年收取租赁手续费10万元,征收土地收益金35万元。20**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攻坚年,按照上级的有关优惠政策,被纳入房屋租赁管理的部分国企欠费挂帐,因此,规费收取较上年没有突破;三是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征费,通过与中级法院的协调,先后对欠费较多的19个业户实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额度30多万元,目前已经执行到位6万元。通过这项工作,不仅维护了我们依法行政的严肃性,更加增强了广大业户依法缴费的意识和自觉性。
三、强化素质,抓好队伍建设
做好工作,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特别是租赁科,作为直接接触基层群众和广大业户的窗口单位。我们的一言一行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房产局和市场处的形象。因此,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主要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在全科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同志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定期组织全科同志学习租赁管理的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同志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三是加强法律学习。主要是教育全体同志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业务;四是加强文明教育。以局里开展作风整顿为重点,结合我们科的实际,要求全体同志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纪律。全年全科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感到值得认真总结的经验有三:一是领导的支持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保证。局领导、处领导关心、关注我们的工作,经常过问我们的工作,经常鼓励我们的工作,经常指出我们工作中的问题。我们遇到困难找到领导,领导都能够帮助解决。可以说,离开了领导的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是不会有成绩的;二是集体的努力是我们做好工作根本力量。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反复证明,我们科的干部是经得起考验和锻炼的,是能够完成任务的过得硬的战斗集体;三是各方的配合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不可缺少的有力条件。无论是局内各科室、处内各科室,还是公安、法院、社区等部门和单位,都给了我们大力的支持和无私的帮助。
反思过去的工作,我们虽然在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刚刚起步,有的地方做的不够深入、不够细致,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先进地区相比,我们很多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都还不够,很多该管的还没有管起来,很多该健全的还没有健全。
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在以下几方面努力工作:
一是完善房地产价格体系。联合有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将我市现有的地价系统、房价系统以及指导租金系统放在同一个数据平台上,建立其中内在的关联性,更准确地反映整个房地产市场情况,指导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二是加强登记备案,拓展工作管理面。通过不断挖掘潜力,扩大租赁管理范围,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及相关配套政策,有效地加强了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把个人出租房屋、出租柜台等纳入登记备案管理范围。联合公安、计生、物业等部门和单位,深入街道(社区)、物业小区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加大规费征收的工作力度,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总之,我们有决心和信心不断开拓进取,进一步总结经验,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为房产管理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