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完成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各项维权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与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并及时完成残疾人维权工作配套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积极推进《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工作
积极协助做好调研、论证、完善等相关工作,争取20**年完成修订。加强对各地残疾人优惠扶助规定修订工作的指导,鼓励和支持各地出台更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惠及残疾人的规定。同时,积极参与全省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把残疾人和残联组织的意见反映上去。
四、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按照《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及《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一五”实施方案实施办法》要求,不断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对武汉、黄石等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指导和检查。继续和省司法厅联合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
五、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与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为他们参政议政提供服务。积极协助他们提出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建议和提案,认真办理省人大、省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邀请省政协委员就建立残疾人特别救助制度开展调研。
六、深入推进无障碍建设工作
加强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督查,做好迎接全国检查验收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工作。逐步开展无障碍进社区工作。
七、认真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协助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大案、要案。贯彻落实公安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妥善处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协助做好残疾人驾驶汽车的相关工作。
八、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切实解决残疾人信访反映问题和实际困难,不断健全残疾人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召开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会议。
九、举办全省信访维权干部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