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文明祭祀工作通知
清明节期间开展“大爱唐山·思源感恩 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文明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工作安排,市文明办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大爱唐山·思源感恩 文明祭祀””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们慎终追远、缅怀先辈、饮水思源、心存感恩,推动人们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增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为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沿海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在革命圣地、各类烈士纪念建筑物、革命战争中重要战役和战斗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群众性纪念活动。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为革命先烈扫墓,开展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举行学生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继承先烈遗志、珍惜幸福生活、立志报效祖国。
(二)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广泛开展清明诗文朗诵会和诗词歌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诵读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三)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依托网络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引导和发动广大网民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表达对先烈、先贤、先人的感恩和敬仰。
(四)开展文明祭祀活动。倡导用鲜花、植树等文明生态方式表达对家庭先人的怀念之情,推广手机短信、网上扫墓和家庭追思会等新型祭奠方式,倡导人们祭祀活动一切从简,形成文明健康的祭祀新风。
(五)开展节日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寻根祭祖、民俗文化表演和民间艺术展示等活动,让人们在参与中亲身体验节日习俗,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植树绿化、沐春踏青、风筝比赛等活动,走近自然、关爱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活动要求
(一)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极好时机。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各单位要把主题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各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
(二)要突出文化内涵和民俗活动,多设计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活动项目,积极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力争使干部群众在活动中有所感悟,得到思想净化和精神洗礼。
(三)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电视、网络和手机短信的.作用,广泛宣传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反映群众节日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四)各县(市)区、市直各系统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做好主题活动安排,于3月25日前将清明节期间开展活动的方案报市文明办综合处,根据上报活动方案情况将协调省、市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市县两级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本地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于4月9号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材料、照片报市文明办综合处,联系人:XX;电话:2802xxx。
唐山市文明办
2015年3月18日
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
根据《达州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民发〔2015〕74号)文件精神,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祭祀的新风尚,大力宣传殡葬改革的新文化,强化安全祭祀管理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清明节期间是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祭祀活动的高峰期,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管理有关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在认真总结往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今年清明节期间可能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思考对策,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加强对群众祭祀活动的管理的指导。要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二、多措多举,狠抓工作落实。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以保障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安全为第一目标,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把握祭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对重点场所进行重点管理,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在清明节前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群众集中祭祀场所的建筑设施及环境(包括在建工程、岩坡、堡坎、护拦等)、群众集散场地(道路)、车辆管理、电器电路使用、易燃物品存放、消防器具配备及祭祀用品安全等。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严防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二是加强防火安全管理。要倡导文明环保安全祭祀,大力倡导鲜花祭祀,尽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和纸钱等祭祀陋习,设立禁放标识,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现场监管,特别是对林场、森林、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连片墓地等重点部位要及时配合相关单位加强监管,确保祭祀群众人身安全。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清明节期间,要做好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以展示改革成果、宣传政策法规、倡导祭祀新风、传播殡葬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宣传工作,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以及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同时,要通过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遵守公共秩序,规范有序地开展祭祀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自觉抵制丧葬陋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文明祭祀氛围。
三、加强信息反馈,保证信息畅通。
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随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有关情况。发现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发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时处置,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万源市民政局
20xx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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