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作为我国鞋类行业最重要的两个强制性标准之一,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作为我国鞋类行业最重要的两个强制性标准之一,GB 30585-2014《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 ,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是继GB 25038-2010《胶鞋健康安全技术规范》之后我国第二个涉及鞋类的安全技术规范。该标准的实施,对指导国内儿童鞋生产加工及进口鞋销售和检验检监管具有重大意义。
GB 30585-2014 适用于14周岁及以下(鞋号不大于250mm)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供儿童日常穿用的鞋类,并对各种造成或可能造成儿童伤害的因素进行了规范。标准对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用品予以区别要求。儿童鞋产品根据最终用途分为两类,3周岁及以下婴幼儿鞋和3岁至14岁儿童鞋。并特别强调童鞋在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和限量物质两方面的安全性。与儿童鞋类标准体系中其他的标准相比,除常规的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儿童鞋安全技术规范》还对童鞋的跟高首次提出了规定,同时对童鞋上小物件的要求亦更加严格。物理机械安全性能方面,标准明确了对童鞋内外可触及锐利间断和边缘以及钉尖、断针的'要求,同时对于童鞋上可拆卸附件的大小尺寸、抗拉强力也作了相应要求。异味和化学限量物质方面,标准对有害物质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作出相应限量要求。
以下为技术要求:
1、物理机械安全性能
1.1 鞋内外应无漏出的钉尖
1.2 全鞋(包括鞋上附件、鞋跟等部件)不允许有可触及的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1.3 鞋内应无断针
1.4 对婴幼儿鞋上可拆卸的附件,不应完全容入按 GB 6675.2-2014 《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中 5.2 要求的小零部件试验器
1.5 附件应安装牢固。婴幼儿鞋上小附件抗拉强力应 ≥ 70N
1.6 钢勾心应符合 GB 28011-2011 《鞋类钢勾心》的规定。
1.7 有效跟高应不大于25mm
2、异味
异味等级≤2级
3、 限量物质
限量要求如下表,检测部件按 GB/T 29292-2012 《鞋类 鞋类和鞋类部件中的限量物质》分类后进行相应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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