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通知

时间:2021-08-31

2016年喜迎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通知

  天天运动一小时,健康长寿一百年,今年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健身日,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2016年喜迎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6年喜迎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通知1

  县级各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引导全县人民积极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8月8日举行“全民健身日”绿色健步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宁南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中共宁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活动内容:健步走

  四、活动主题:快乐健身、文明和谐

  五、参加活动单位:

  1.县委总支(县委、人大、政协)团体方阵;2.政府总支团体方阵;3.公安局团体方阵;4.法院团体方阵;5.检察院团体方阵;6.教育总支(教育系统)团体方阵;7.卫生总支(卫生系统)团体方阵;8.农委(农口系统)团体方阵;9.经济总支(经贸系统)团体方阵;10.工商(个私协)团体方阵;11.工业园区党工委团体方阵;12.体育协会团体方阵;13.披砂镇方阵;14.景星乡方阵。

  六、具体活动安排:

  (一) 报名时间:各参赛队于2016年7月25日至8月3日在县文广体旅局体育股报名。联系人:姚雁,联系电话:(15082279194);张光亮,联系电话:(18781597071)。

  (二) 领队会时间:8月4日下午3:00在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三楼小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

  (三) 活动时间:8月8日上午8:15,各系统、社会团体组织队伍准时在音乐广场指定位置整队(如遇下雨,活动时间另行通知),8:30举行健步走启动仪式。

  (四) 行进路线:音乐广场(起点)→金沙大道→金沙大道南段→辉福汽修→南丝路南段→南丝路北段→协和医院→水碾西路→金沙大道北段→音乐广场(终点)。里程约3.6公里。

  七、活动要求:

  (一)各系统须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值班人员、出差人员除外。

  (二)参加健步走人员着运动装参加活动,尽量保证着装统一。

  (三)各方队须自行制作一幅健身标语,自备道具(小红旗、气球等),各队在行进过程中,自编1-2条宣传口号,展示各队精神风貌。

  (四)本次活动参与面广,参与人员多,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隆重热烈,安全有序。

  (五)公安、交警、城管、卫生等职能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做好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环卫整治、医疗救护等各项工作。

  (六)宣传部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宁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旅游局 中共宁南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7月24日

  2016年喜迎第八个“全民健身日”活动通知2

  各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及各相关单位:

  2016年8月8日是“十三五”周期开局之年的首个全民健身日,正值里约奥运会举办期间,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对于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形成“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省体育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生活、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以弘扬体育文化,广泛宣传全民健身,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为组织开展好全省2016年“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2)》,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贴近生活、方便群众参与的体育健身展示、交流、比赛、辅导、培训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全民健身日”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的认识,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支持和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体育健身的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为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建设体育强国、体育强省,实现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活动原则

  就近就便、因地制宜、简朴务实、公益惠民。

  三、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促健康 同心共筑中国梦

  四、宣传口号

  “每天锻炼一小时,天天都是健身日”、“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等;各地可结合实际,提出主题明确、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宣传口号。

  五、活动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积极开展小型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健身知识讲座、健身心得交流、科学健身指导、体质监测等为内容的健身日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把组织开展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深入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和《吉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活动计划和工作方案。

  (二)采取有效措施,为广大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提供良好条件和服务。在“全民健身日”活动期间,鼓励和支持各类公益体育场馆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倡导中小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要集中组织开展体质测定评价活动;要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俱乐部以及其他各类体育社团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引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掀起新一轮全民健身热潮。注重弘扬体育文化,宣传全民健身。各类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报道“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力量加大对国家设立“全民健身日”重要意义的宣传,多角度、全方位报道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情况以及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生动事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舆论氛围。

  (四)要切实加强对举办“全民健身日”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根据活动规模、参与人群特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人,并对活动场地、设施等进行事故隐患排查,确保活动安全顺利举行。

  (五)上报材料。各市州、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要在2016年8月15日前将本次活动总结(重点体现组织活动的经验、开展活动次数、参与活动总人数、场馆开放数量和比例、图片等),报省体育局群众体育处,联系人王雷 电话:89109283。

  此通知。

  吉林省体育局

  2016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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